健之佳: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5266证券简称:健之佳公告编号:2026-007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被担保人名称 | 本次担保金额 |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不含本次担保金额) |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
| 四川勤康健之佳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0万元 | 2,841.54万元 | 是 | 否 |
?累计担保情况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 0 |
|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 194,257.40 |
|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69.45 |
|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
|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 无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6年3月6日,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为全资子公司四川勤康健之佳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
川勤康”)与光大银行签署的《综合授信协议》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所担保的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大写:贰仟万元整)及由此而产生的担保范围内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费用等所有应付款项。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5年5月21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决定:
公司及子公司(包含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不超过80亿元人民币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其中:(1)不超过5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应的融资业务用于日常经营周转;(2)含已使用的原专项并购授信额度在内,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的专项授信额度(包括专项并购项目、专项资产购置、专项更新改造项目等)及对应的融资业务用于指定项目的相关支付。授信额度及对应的融资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建设贷款、并购贷款、开立信用证、福费廷、开具银行票据及票据贴现等业务。
集团内公司(包括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同意为上述授信额度及对应的融资业务提供担保,预计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综合授信期限最长不超过8年,担保期限自担保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3年。担保方式包括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资产抵押、收购标的股权质押、其他资产质押担保等。
本次担保额度在股东会已决策授权担保的范围内。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及于2025年5月22日披露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 |
| 被担保人名称 | 四川勤康健之佳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 | 全资子公司 |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公司持股100% | ||
| 法定代表人 | 蓝波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0122558983894W | ||
| 成立时间 | 2010年08月16日 | ||
| 注册地 | 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街道黄河中路二段388号11栋8楼801号A区 | ||
| 注册资本 | 6,000万元 |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 经营范围 | 药品批发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2025年1-9月/202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 2024年度/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25,092.03 | 23,575.04 | |
| 负债总额 | 17,562.19 | 16,502.22 | |
| 资产净额 | 7,529.83 | 7,072.82 | |
| 营业收入 | 26,235.04 | 32,309.10 | |
| 净利润 | 457.02 | 378.81 |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 合同 | 最高额保证合同 |
| 债权人/授信人 | 光大银行 |
| 债务人/受信人 | 四川勤康 |
| 保证人 | 公司 |
| 保证方式 | 连带责任保证 |
| 保证期间 | 为《综合授信协议》项下的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因法律规定或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债务提前到期,保证期间为债务提前到期日起三年。保证人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项下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 担保金额 | 2,000万元 |
| 保证范围 | 为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保全费用、鉴定费用、差旅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款项。 |
除公司为上述全资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外,公司实际控制人蓝波、舒畅与光大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为上述全资子公司的上述担保额度承担连带责任担保。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支持子公司经营发展和融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整体融资效率,提升子公司的独立经营能力,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充分的控制力,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整体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对子公司担保业务及其担保额度是结合发展计划,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保证其业务顺利开展而做出的。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不涉及集团外担保,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对集团内企业的担保等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对外担保系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涉及集团外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94,257.40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9.4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