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亚电子: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4日向各位监事发出了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2023年6月29日,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21年5月25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过的《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自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
后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为第二个解除限售的区间,现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届满。经过对公司整体和激励对象考核的审查,现认为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条件已全部满足,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所需的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对上述激励对象所持有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6,951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资格,需对其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调整回购价格为5.00元/股,本次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回购价格的调整。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