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亚电子: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277 证券简称:新亚电子 公告编号:2025—008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苏州祥龙嘉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投资金额:2,346.5023万元人民币
? 本次对外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根据公司发展及战略规划需求,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亚电子”或“公司”)拟以自有资金2,346.5023万元人民币购买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金谷源鑫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的苏州祥龙嘉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龙科技”)4,059,970股股份,占祥龙科技总股本的6.61%,交易方式在新三板股转系统上以大宗交易互报成交确认的方式进行。本次交易前公司持有祥龙科技3.26%股份,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披露的《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合计持有祥龙科技9.87%股份。
(二)公司于2025年3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
1、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注册资本:496,870.2837万元成立日期:1993年4月10日法定代表人:范力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证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苏州金谷源鑫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出资额:10000万元成立日期:2016年10月09日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高新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周忠强)主要经营场所: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华佗路99号6幢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管理、咨询服务(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上述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上市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三、拟对外投资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苏州祥龙嘉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9778018711Q
(三)股票挂牌地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四)股票简称:祥龙科技
(五)股票代码:838162
(六)注册资本:6141.9223万元
(七)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富家路 579 号
(八)经营范围:电子连接器、模具、治具开发、生产、销售;电子产品研发、组装 、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四、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苏州祥龙嘉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一家从事精密连接器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拥有Type C、HDMI、FPC/FFC、BTB等消费电子连接器,FAKRA、HSD、4in1 Mini FAKRA、以太网等汽车高速连接器,RJ、wafer等网络通信连接器,工业电源、防水等工业控制连接器四大类产品,广泛应用于消费电子、汽车智能座舱、汽车智能感知、先进驾驶辅助系统(ADAS)、计算机和工业自动化控制等领域,客户为DJI大疆、哈曼、比亚迪、上汽通用、华硕、松下、联想、Ingenico(法国)、Verifone(美国)等国内外知名品牌。公司本次新增对外投资购买祥龙科技股份,符合公司业务发展战略规划,能发挥与祥龙科技在产业链的协同效应,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本次对外投资不会新增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资产状况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及应对措施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上进行交易,存在无法交易风险。本次投资为公司产业战略性投资,是否实现收益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投资事宜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关注相关进展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 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