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力日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7-22  同力日升(605286)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5286 证券简称:同力日升 公告编号:2023-024

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北京天启鸿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启鸿源”)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天启鸿源提供担保额度人民币6,500万元,截至本披露日,除本次担保外,公司实际为天启鸿源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002.70万元。

? 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止公告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2023年5月22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融资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保证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顺利开展的,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20,000万元的担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授权期限为自该议案经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融资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

为满足天启鸿源的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保证天启鸿源的生产经营活动顺利开展,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近日,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为天启鸿源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的人民币6,5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截至本公告日,除本次担保外,公司实际为天启鸿源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002.70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天启鸿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9年04月09日
法定代表人王野
注册资本人民币13,517.1638万元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01JBQH6Q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二区2号楼-1至8层101内7层17-24室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电力供应(限售电服务);销售机械设备;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68,936,410.00股(占比51%),北京合汇创赢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33,117,614.00股(占比24.50%),玖盛熙华(珠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33,117,614.00股(占比24.50%)。
(经审计)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万元)
总资产85,409.51
总负债41,789.29
净资产43,620.22
银行贷款总额5,050.00
流动负债总额41,413.99
营业收入21,100.38
净利润-2,147.14
(未经审计)2023年3月31日/2023年1-3月(万元)
总资产81,377.61
总负债37,771.34
净资产43,606.27
银行贷款总额5,002.70
流动负债总额37,395.75
营业收入135.69
净利润-1,920.82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乙方)名称: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甲方)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3、债务人名称:北京天启鸿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4、担保最高债权额:6,500万元

5、担保方式: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从本合同生效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具体授信(为免疑义,具体授信的种类包括贷款及/或主合同项下的任何其他的银行授信品种,以下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授信展期的,则保证期间顺延至展期期间届满之日后三年;若主合同项下存在不止一项授信种类的,每一授信品种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为免疑义,若主合同为贷款类合同的,其约定的贷款(或融资)期限到期(包

括提前到期的情形)之日视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主合同为银行承兑类合同的,甲方实际对外付款之日视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主合同为开立担保类协议的,甲方对外履行担保义务之日视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主合同为开立信用证类协议的,则甲方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之日视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若主合同为其他融资文件的,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包括提前到期的情形)之日视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保证期间,甲方依法将其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乙方谨此同意在原保证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且前述转让无需通知保证人。

7、保证范围:

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利息、罚息、复利按主合同的约定计算,并计算至债务还清之日止。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等。只要主合同项下债务未完全清偿,甲方即有权要求乙方就前述债务在上述担保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

人民币以外的币种汇率按各具体业务实际发生时甲方公布的外汇牌价折算。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天启鸿源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根据其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需求情况,并依照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授权开展的合理经营行为。天启鸿源目前经营正常,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

且天启鸿源作为控股子公司,公司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履约能力财务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38,500万元(担保总额包含目前生效的担保合同金额及担保合同到期但仍承担担保义务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23.76%,均为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