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才股份: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5287证券简称:德才股份公告编号:2026-045
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被担保人名称 | 本次担保金额 |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不含本次担保金额) |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
| 青岛德才高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 3,000.00万元 | 13,944.73万元 | 是 | 否 |
| 青岛中建联合集团有限公司 | 6,500.00万元 | 99,984.90万元 | 是 | 否 |
?累计担保情况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 0.00 |
|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 116,516.19 |
|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75.17 |
|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
|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 无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为满足子公司青岛德才高科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才高科”)、青岛中建联合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联合”)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保证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公司为德才高科、中建联合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具体情况如下:
2026年6月11日,公司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创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作为保证人向德才高科在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创支行的上述担保事项提供最高债务本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2026年6月11日,公司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崂山第三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叶德才先生、王雯艳女士作为共同保证人向中建联合在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崂山第三支行的上述担保事项提供最高债务本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5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9日、2026年5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上的子公司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对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下的子公司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担保额度授权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本次新增担保金额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须再次履行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青岛德才高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 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 |
| 被担保人名称 | 青岛德才高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 | 全资子公司 |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100.00% | ||
| 法定代表人 | 叶得森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2815797846673 | ||
| 成立时间 | 2011年9月2日 | ||
| 注册地 | 青岛胶州市李哥庄镇工业园3区 | ||
| 注册资本 | 20,000万元人民币 |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门窗制造加工;门窗销售;金属门窗工程施工;轻质建筑材料制造;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用木料及木材组件加工;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密封件制造;密封件销售;家具制造;家具零配件销售;弹簧制造;弹簧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2026年3月31日/2026年1-3月(未经审计) | 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62,122.43 | 63,409.98 | |
| 负债总额 | 43,644.98 | 44,737.59 | |
| 资产净额 | 18,477.45 | 18,672.38 | |
| 营业收入 | 2,073.71 | 14,695.24 | |
| 净利润 | -194.94 | -243.10 | |
2、青岛中建联合集团有限公司
| 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 |
| 被担保人名称 | 青岛中建联合集团有限公司 |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 | 全资子公司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100.00% |
| 法定代表人 | 袁永林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200780363530A | ||
| 成立时间 | 2005年10月19日 | ||
| 注册地 |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1号甲5号楼102室 | ||
| 注册资本 | 52,000万元人民币 |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施工专业作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对外承包工程;市政设施管理;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2026年3月31日/2026年1-3月(未经审计) | 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672,321.33 | 692,400.60 | |
| 负债总额 | 595,700.03 | 617,612.62 | |
| 资产净额 | 76,621.30 | 74,787.98 | |
| 营业收入 | 19,302.54 | 203,651.80 | |
| 净利润 | 1,835.87 | 3,664.18 |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协议债权人: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创支行债务人:青岛德才高科新材料有限公司保证人: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
1、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商业汇票承兑、减免保证金开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
3、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
4、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权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债权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保证担保的范围: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财产保全费、财产保全保险费/担保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邮寄费等)以及债务人应向债权人应支付的其他款项。
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余额的部分,保证人自愿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金额:提供最高债务本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担保。
(二)担保协议
债权人: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崂山第三支行
债务人:青岛中建联合集团有限公司
保证人: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叶德才、王雯艳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
1、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商业汇票承兑、减免保证金开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
3、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
4、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权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债权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保证担保的范围: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财产保全费、财产保全保险费/担保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邮寄费等)以及债务人应向债权人应支付的其他款项。
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余额的部分,保证人自愿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金额:提供最高债务本金不超过人民币6,500万元的担保。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为德才高科、中建联合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其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保证其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本次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公司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理,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董事会已审慎判断其偿还债务的能力,担保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被担保人业务发展需要而做出的,有利于公司的稳定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且被担保人资信状况良好,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本次提供担保是为了解决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担保的问题,不存在与《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况。上述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16,516.19万元,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75.1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特此公告。
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