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才股份: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5287证券简称:德才股份公告编号:2026-059
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8月2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1号甲5号楼德才大厦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14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61,164,702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44.5327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叶德才先生因公务安排,不能现场
主持本次股东会,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由公司董事王文静女士主持本次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独立董事单波、刘勇、郑伟线上列席会议。
2、董事会秘书王文静列席本次会议;部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 A股 | 61,125,902 | 99.9365 | 2,100 | 0.0034 | 36,700 | 0.0601 |
2、议案名称:《关于<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 A股 | 61,125,902 | 99.9365 | 2,100 | 0.0034 | 36,700 | 0.0601 |
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 A股 | 61,124,302 | 99.9339 | 2,500 | 0.0040 | 37,900 | 0.0621 |
4、议案名称:《关于制定<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
规范制度>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 (%) | (%) | |||||
| A股 | 61,126,002 | 99.9367 | 2,000 | 0.0032 | 36,700 | 0.0601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 1 | 《关于<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1,452,175 | 97.3976 | 2,100 | 0.1408 | 36,700 | 2.4616 |
| 2 | 《关于<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1,452,175 | 97.3976 | 2,100 | 0.1408 | 36,700 | 2.4616 |
| 3 |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 1,450,575 | 97.2903 | 2,500 | 0.1676 | 37,900 | 2.5421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2、3、4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
2、议案1、2、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3、第1、2、3、4项议案均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律师:陈静、冉令帅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具备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特此公告。
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