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迪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8月20日以书面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3年8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建峰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作出的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按照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执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公允地反
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023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同意对外报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3、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