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曼股份: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http://ddx.gubit.cn  2023-05-09  罗曼股份(605289)公司公告

上海罗曼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罗曼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罗曼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告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其摘要、《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等公告,并于2023年4月26日至2023年5月5日在公司公示栏公示了《罗曼股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将公司本次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期已满10天。截至2023年5月5日(含),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针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2、公司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分、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及拟激励对象在公司(含分、子公司)担任的职务等内容。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规定,以及公司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及核查结果,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符合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激励对象均为公告《激励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均为与公司(含分、子公司)建立正式劳动关系的在职员工。

3、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的情形。

5、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程序合法合规,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罗曼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5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