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农集团: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所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8.84万股应由公司回购注销;同时,因49名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2022年度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未完全达标,所涉
10.5664万股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综上,合计
19.4064万股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52,523.7516万股变更为52,504.3452万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相应由52,523.7516万元减少为52,504.3452万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
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东风东路23号昆明恒隆广场办公楼39层董事会办公室
2、申报时间:2023年7月7日起45天内(9:0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蒋宏、李栋兵
4、联系电话:0871-63193176
5、联系传真:0871-63193176
6、联系邮箱:zqb@ynsnjt.com
特此公告。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