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农集团: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变更备案登记的公告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变更备案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变更备案登记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对《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做出相应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1 | 第一百〇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公司董事会设专门委员会,为董事会重大决策提供咨询、建议。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董事会就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议事程序等另行制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 | 第一百〇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公司董事会设专门委员会,为董事会重大决策提供咨询、建议。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与ESG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董事会就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议事程序等另行制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 |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章程》的变更将于股东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一个月之内办理完成。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将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