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农集团: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5月12日以口头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5年5月12日在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东风东路23号昆明恒隆广场办公楼39层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为临时董事会。现场会议由董事长何祖训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表决情况
1、《关于豁免提前发送董事会会议通知的议案》
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此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由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此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61)以及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关于公司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并由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
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此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