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得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监事会于2023年2月22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2023年3月9日下午2点以视频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碧玉女士召集和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因此,监事会同意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募投项目“必得科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3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
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公告《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