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得科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必得科技”)于2024年10月28日在本公司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5日通过书面、电话以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至本公司所有监事。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参加会议的监事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监事会认为:《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报备文件
1、《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