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华体育: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05299 证券简称:舒华体育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日
会议须知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股东大会顺利召开,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特制定股东大会须知,望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守执行。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三、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必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及相关人员提前30分钟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登记终止。
四、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并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有权就大会议案提出问题,主持人视会议具体情况安排股东发言。股东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每位股东发言的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分钟,发言时应先报告所持股份数额和姓名。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提问。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六、股东大会表决采用投票方式。股东以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未填、多填、填错、涂改、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无效。
七、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八、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九、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会议议程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4月10日(星期一)14:00
二、 现场会议地点:福建省泉州市台商投资区张坂镇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二期厂区2号楼公司会议室
三、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23年4月10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23年4月10日的9:15-15:00。
四、 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五、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维建先生
六、 会议出席人员:
(一)截至2023年4月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代理人;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七、会议议程:
(一) 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 介绍股东、股东代表出席情况,介绍到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出席会议人员情况;
(三) 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 参会股东审议议案: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1 | 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 | 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 | 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4 | 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议案序号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5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6 |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7 |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8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
9 | 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
10.00 | 关于确认2022年关联交易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10.01 | 关于与泉州万利家俱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
10.02 | 关于与安踏体育的关联交易 |
10.03 | 关于与北京市舒华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
10.04 | 关于与莱奥(福建)体育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
10.05 | 关于与晋江市瑞福祥展架制造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
11 | 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申请融资授信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
12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五) 听取《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六) 股东发言、回答股东提问;
(七) 推选监票人和计票人;
(八) 现场股东进行投票表决,签署表决票;
(九) 计票人、监票人和见证律师统计和验证现场表决结果;
(十) 现场自由交流,等待网络投票结果;
(十一) 监票人宣布合并表决结果;
(十二) 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三) 律师宣读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十四) 与会人员在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上签字;
(十五) 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股东大会赋予的权利,与经营管理层齐心协力,尽职尽责推动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有序开展,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公司董事会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撰写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附件)。以上议案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4月10日
附件:《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推动公司内部治理水平的提高,推进各项业务的发展,积极有效地发挥了董事会的作用。董事会成员积极负责,尽职勤勉,为公司的重大决策和规范运作做了大量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2年公司经营情况
2022年,在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领导以及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实现如下经营业绩:营业收入135,160.56万元,同比下降13.47%,营业利润13,679.09万元,同比下降9.56%,净利润10,943.89元,同比下降5.49%。扣非后净利润8,949.89万元,同比下降12.66%。
二、2022年董事会主要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
2022年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审慎行使《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共召开6次董事会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各项法律、法规要求,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如下:
1、2022年3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补充确认2021年关联交易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申
请融资授信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及听取《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和《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2022年4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关于对外捐赠的议案》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2022-2025年)(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2022-2025年)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2022-2025年)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2022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4、2022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5、2022年9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豁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6、2022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22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认真履行职责,落实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
(三)董事会下设各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2年度,各委员会委员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专业职能作用,依照相关工作细则规定和议事规则规范运作,忠实、勤勉地履行义务,就公司经营重要事项进行研究,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专业的参考意见和建议。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22年度,公司独立董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章制度的要求,履行义务,行使权利,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在涉及公司重大事项方面均充分表达意见,对有关需要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或独立意见的事项均按要求发表了相关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有效保障。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未对公司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或其他非董事会议案事项提出异议。
三、董事会2023年度工作重点
1、公司董事会将围绕公司经营计划和目标,带领公司管理层在产品、品牌、渠道及效率方面重点发力,以用户为中心进行硬件产品创新及软件服务升级,深度链接智能硬件与终端用户,并致力于打造智慧互联的数字化平台,争取较好地完成2023年度各项经营指标,实现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2、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同时董事会将切实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联系和沟通,以便于投资者快捷、全面获取公司信息,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3、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规章制度,提升规范化运作水平,同时加强内控制度建设,不断完善风险控制体系,优化公司战略规划,确保实现公司的可持续性健康发展,切实保障全体股东与公司利益。
4、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完善并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加强信息披露管理,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5、完善董事会日常工作。董事会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运作,积极落实股东大会各项决议,注重集体决策,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高效性和前瞻性。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0日
议案二:
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2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密切关注公司经营运作情况,参与公司重大决策的讨论,并对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行使监督权,对公司规范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监事会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撰写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附件)。以上议案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4月10日
附件:《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度,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自身职责,对公司各方面工作进行监督。现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及2023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一)2022年3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确认2021年关联交易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申请融资授信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2022年4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关于对外捐赠的议案》《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2022-2025)(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2022-2025)管理办法>的议案》。
(三)2022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四)2022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五)2022年9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豁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六)2022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监事会除召开上述会议外,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全部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对各项决策的合法合规进行监督。监事会听取了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报告,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盈利情况,并提出指导意见。通过对董事会和高管层的重点监督,努力督促公司决策层、执行层以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为出发点,确保各项决策及工作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实现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二、对公司2022年度有关事项的核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对公司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2年度,监事会依法列席董事会会议,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听取公司各项提案和决议,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内部控制管理、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违规经营情形;董事会全面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高级管理人员认真贯彻执行董事会决议,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2022年度,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进行了认真的监督与检查,认为:公司财务制度较为健全、财务运作规范。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以及公司编制的2022年年度报告,真
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度,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2022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已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及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上进行的,定价公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五)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除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外,2022年度,公司没有对外担保情况。
(六)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2022年度,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审阅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监管机构的规定;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公允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2023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3年,监事会将按照股东大会要求,紧紧围绕公司中心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做好各项监督检查工作,促进公司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推动公司持
续、稳定、健康发展。
(一)定期召开监事会
监事会计划全年召开定期会议两次,必要时召开临时会议。主要对年度内公司的重要报告、董事会形成的各项决议、工作报告等重大事项进行审议,积极履行监督职能。
(二)对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
参加年度内召开的部分股东大会,对股东大会召集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并重点对董事会、高级管理层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进行跟踪评价。列席全部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相关会议,审议董事会形成的各项决议,定期听取高级管理层工作报告,对各项经营决策进行监督。听取董事会、高级管理层成员的述职报告,完成对董事会、高级管理层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议工作。
(三)继续加强对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的监督
2023年,监事会要继续采取包括召开监事会会议、组织专项检查以及听取专题汇报等在内的多种形式,加强对财务状况、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监督,持续关注公司的资产质量状况。
(四)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
2023年,公司监事会提高各监事履职意识,加强监事自身学习,积极参加各种培训,提高监事履职能力。继续组织学习好《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重点加强对新政策新法规的学习,不断拓宽专业知识和提高业务水平,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认真履行职责,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10日
议案三:
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要求,以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公司已编制完成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进行披露。《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于2023年3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披露。
以上议案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4月10日
议案四:
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已经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查账核实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2年末,公司资产、收入、利润等数据详见附件《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以上议案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0日
附件:《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舒华体育”或“公司”)2022年财务报表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由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现就公司2022年度财务执行情况(合并口径)作报告如下:
一、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1、 营业收入:全年实现收入135,160.56万元,同比下降13.47%;
2、 净利润:全年实现净利润10,943.89万元,同比下降5.49%,扣非后净利
润8,949.89万元,同比下降12.66%;
3、 本年提取法定公积金1,055.10万元,年初未分配利润43,546.91万元,年末未分配利润43,971.23万元;
4、 本年度销售净利率为8.10%;投资报酬率8.51%。
二、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分析
(一)资产负债情况
2022年末总资产183,596.49万元,同比上升1.29%,负债合计54,789.03万元,同比上升3.79%,净资产128,807.46万元,同比上升0.27%。
(二)股东权益情况
2022年末股本总额41,149.90万元,资本公积35,046.32万元,盈余公积9,556.19万元,未分配利润43,971.23万元。
(三)经营情况
2022年营业收入135,160.56万元,同比下降13.47%,营业利润13,679.09万元,同比下降9.56%,净利润10,943.89万元,同比下降5.49%,扣非后净利
润8,949.89万元,同比下降12.66%。
(四)现金流量分析
2022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1,370.30万元,同比上升96.9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980.36万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284.81万元。
(五)主要财务指标
1、偿债能力指标
本期期末 | 上年期末 | |
流动比率 | 2.10 | 2.04 |
产权比率 | 0.43 | 0.41 |
已获利息倍数 | 26.27 | 35.46 |
资产负债率 | 29.84% | 29.12% |
2、营运能力指标
本期期末 | 上年期末 | |
应收账款周转率 | 5.24 | 5.64 |
存货周转率 | 3.05 | 3.55 |
流动资产周转率 | 1.39 | 1.48 |
总资产周转率 | 0.73 | 0.80 |
3、现金流量指标
本期 | 上期 | |
每元销售现金净流量 | 16.22% | 7.13% |
债务保障率 | 39.19% | 20.56% |
全部资产现金收回率 | 11.77% | 5.67% |
4、盈利能力指标
本期期末 | 上年期末 | |
营业利润率 | 10.12% | 9.6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8.66% | 9.06% |
每股净资产 | 3.13 | 3.12 |
基本每股收益 | 0.27 | 0.28 |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0日
议案五: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在总结2022年的经营情况和分析未来经营形势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及市场开拓情况,本着求实稳健原则,根据公司管理层的初步测算与经营发展计划确定的经营目标,在市场、国家政策等因素无重大变化的假设前提下,公司制定了2023年度的财务预算方案(公司及下属的子公司合并口径)如下:
1、收入目标: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6.50亿元,较2022年增长22.08%;
2、利润目标:全年实现净利润1.40亿元,较2022年增长27.93%。
本预算为公司2023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并不代表公司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市场需求状况、国家产业政策等多种因素,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以上议案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0日
议案六: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943.89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5,437.34万元(母公司口径)。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累计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41,149.9万股,扣除不参与现金分红的公司回购股份123万股,有权享受本次现金红利的股份数为41,026.9万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256.73万元(含税),占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93.72%。
以上议案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4月10日
议案七: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2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作为公司聘任的审计机构,审计期间勤勉尽责,恪守职业道德,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鉴于天健具备良好的执业水平,熟悉公司业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公司拟续聘天健为公司2023年度年报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提请公司授权管理层根据具体情况与其签订聘任合同,决定其报酬和相关事项。以上议案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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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10日
议案八: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结合公司计划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以及地区的薪酬水平,拟定了公司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度。根据独立董事专业素养、胜任能力和履职情况,结合本公司所处地区、行业及经营规模,并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薪酬水平,公司决定将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确认为每年9.6万元(税前),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除此以外,不再发放薪酬(为执行公司事务垫付的差旅等费用可以据实报销)。
2、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公司薪酬管理规定领取薪酬,薪酬按月发放。除此以外,公司不再向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另行发放津贴(为执行公司事务垫付的差旅等费用可以据实报销)。
3、外部董事:公司外部董事不从公司领取薪酬。(为执行公司事务垫付的差旅等费用可以据实报销)。
以上议案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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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10日
议案九:
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计划经营情况,拟定了公司2023年度监事的薪酬方案:
各位监事均以其在公司担任的生产经营职务领取薪酬,薪酬按月发放。除此以外,公司不再向监事另行发放监事职务的津贴(为执行公司事务垫付的差旅等费用可以据实报销)。
以上议案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4月10日
议案十:
关于确认2022年关联交易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为加强关联交易规范运作,结合公司业务特点及经营情况,现对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额度进行确认,同时根据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所需,预计2023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请予以审议。
一、2022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方名称 | 2022年度预计交易金额(万元) | 2022年1-12月份实际发生交易金额(万元) | 预计金额与实际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采购原材料 | 泉州万利家俱有限公司 | 800.00 | 264.17 | |
采购产品 | 安踏体育【注1】 | 200.00 | 20.00 | |
销售产品 | 30,000.00 | 18,183.86 | 客观环境影响 | |
采购成品、服务 | 北京市舒华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 300.00 | 23.60 | |
销售产品 | 600.00 | 150.75 | ||
采购成品、服务 | 莱奥(福建)体育有限公司 | 300.00 | 20.10 | |
销售产品 | 600.00 | 349.32 | ||
采购成品、服务 | 晋江市瑞福祥展架制造有限公司【注2】 | 408.97 | ||
销售产品 | 9.81 |
注1:安踏体育指安踏体育用品有限公司(香港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2020.HK)及其子公司,包括安踏(中国)有限公司、厦门安踏有限公司、安踏体育用品集团有限公司、迪桑特(中国)有限公司、斐乐服饰有限公司、富恩施(北京)贸易有限公司、厦门安踏贸易有限公司、斐乐体育有限公司、斐尚服饰有限公司、斐鸿服饰有限公司与可隆体育(中国)有限公司等。注2:晋江市瑞福祥展架制造有限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杨双珠的姐姐杨丽琼的配偶林枪持有30%股权的公司,林枪于2022年5月入股晋江市瑞福祥展架制造有限公司并持股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自2022年5月开始,晋江市瑞福祥展架制造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方,2022年度内关
联交易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
二、2023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序号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方名称 | 预计交易金额(万元) |
10.01 | 采购原材料 | 泉州万利家俱有限公司 | 600.00 |
10.02 | 采购产品 | 安踏体育 | 150.00 |
销售产品 | 30,000.00 | ||
10.03 | 采购成品、服务 | 北京市舒华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 150.00 |
销售产品 | 450.00 | ||
10.04 | 采购成品、服务 | 莱奥(福建)体育有限公司 | 300.00 |
销售产品 | 600.00 | ||
10.05 | 采购成品、服务 | 晋江市瑞福祥展架制造有限公司 | 1,000.00 |
销售产品 | 100.00 |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泉州万利家俱有限公司
泉州万利家俱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9月,住所为晋江池店镇古福村,法定代表人为杨进金,注册资本358万元,主要股东为杨金进、杨新治等,经营范围为:制造、销售:家俱、五金制品、粉未涂料。2022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总资产1,961.95万元、净资产639.36万元、营业收入1,114.24万元、净利润30.4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安踏体育
安踏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系香港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2020.HK,主要股东包括丁世忠、丁世家等,主要从事设计、开发、制造和行销安踏品牌的体育用品,包括运动鞋、服装及配饰。2021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626.68亿元、净资产316.63亿元、营业收入493.28亿元、净利润82.19亿元;2022年1-6月份的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643.43亿元、净资产348.42亿元、营业收入259.65亿元、净利润39.50亿元。
3、北京市舒华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北京市舒华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2月,住所为北京市东城区西革新里60号4-6-05号,法定代表人为林枪,注册资本1,004万元,唯一股东为林枪,经营范围为:销售文化体育用品、医疗器械(限I、II类)、办公用品、家具、电子产品、机械设备、服装、鞋帽、日用品、眼镜、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家用电器;健身服务;经营电信业务;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2022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687.88万元、净资产46.24万元、营业收入352.95万元、净利润-49.7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莱奥(福建)体育有限公司
莱奥(福建)体育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10月,曾用名泉州市羊辰体育用品贸易有限公司,住所为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池店镇仕春东区1号,法定代表人为陈潮彬,注册资本1,000万元,主要股东为陈潮彬、陈培森等,经营范围为:
体育健康服务;体育赛事策划;体育保障组织;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设备出租;体育中介代理服务;组织体育表演活动;户外用品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鞋帽批发;体育竞赛组织;健身休闲活动;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办公设备耗材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批发;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服装服饰零售;服装服饰批发;灯具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家具销售;家具零配件销售;照明器具销售;地板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家居用品销售;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通用设备修理;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日用产品修理。2022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258.36万元、净资产41.60万元、营业收入607.73万元、净利润24.9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5、晋江市瑞福祥展架制造有限公司
晋江市瑞福祥展架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4月,住所为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池店镇赤塘村北大路61号,法定代表人为丁华甸,注册资本1,000万元,
主要股东为丁华甸、林树猛、林枪等,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制日用品制造;家具零配件生产;家具制造;五金产品制造;日用杂品制造;日用木制品销售;金属门窗工程施工;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金属结构销售;五金产品批发;建筑材料销售;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2022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202.52万元、净资产59.90万元、营业收入770.70万元、净利润19.5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关联关系
泉州万利家俱有限公司系公司董事杨凯旋姐姐杨新治(同时也是实际控制人杨双珠的姐姐)及其配偶杨进金合计持有100%股权的公司,因此泉州万利家俱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关联自然人直接控制的法人,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方,该关联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林芝安大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持股超过5%的关联方,林芝安大投资有限公司的主要股东丁世忠、丁世家等人亦是公司客户安踏体育的主要股东和董事,从谨慎角度考虑,将安踏体育认定为公司的关联方。北京市舒华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系公司董事杨凯旋妹妹杨丽琼(同时也是实际控制人杨双珠的姐姐)的配偶林枪持有100%股权的公司,因此北京市舒华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关联自然人直接控制的法人,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方,该关联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莱奥(福建)体育有限公司系公司董事杨凯旋女儿杨宝珊的配偶陈潮彬持有95%股权的公司,因此莱奥(福建)体育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关联自然人直接控制的法人,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方,该关联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晋江市瑞福祥展架制造有限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杨双珠的姐姐杨丽琼的配偶林枪持股的公司,林枪于2022年5月入股晋江市瑞福祥展架制造有限公司并持股30%,基于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自2022年5月起将晋江市瑞福祥展架制造有限公司认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方,该关联方认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除关联交易10.02,安踏体育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合格供应商名录,具体定价依据按招标规则确定,公司向关联方提供产品和服务的,由双方参照同期市场价协商确定。
2、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原材料定价采用成本加成法确定。
3、公司向关联方购买原材料、配套产成品、半成品、劳务等,采购价格参照同期市场价协商确定。
五、授权
为提高管理效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执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审核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六、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是基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而发生。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依照“自愿、平等、等价”的原则,采取招投标方式或依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能充分利用相关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等产生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以上议案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0日
议案十一:
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申请融资授信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
提供担保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和资金安排,2023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申请融资授信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
一、申请授信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的经营规划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10,000.00万元融资授信额度。该额度拟用于向商业银行办理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开证、投标保函、付款保函、质量保函、商票保贴等用途。具体授信计划安排见下表:
公司名称 | 授信额度(人民币 万元) |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 | 80,000.00 |
福建省舒华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 10,000.00 |
河南舒华实业有限公司 | 5,000.00 |
上海舒华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 |
泉州市舒华商用道具有限公司 | 10,000.00 |
授信额度合计 | 110,000.00 |
注:公司及子公司的总授信额度为110,000.00万元,在此额度内允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各主体之间调整使用。
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各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及子公司将在不超过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具体贷款相关事宜,具体借款以实际发生为准。
二、担保安排
为确保上述授信顺利办理,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
担保,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方持股比例 |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 截至目前担保余额 |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 | 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 | 担保预计有效期 | 是否关联担保 | 是否有反担保 |
一、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预计 | |||||||||
1.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 | |||||||||
舒华体育 | 舒华商用道具 | 100 | 75.30 | 0 | 10,000.00 | 7.76 | 根据实际签署的合同 | 否 | 否 |
2.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 | |||||||||
舒华体育 | 河南舒华实业 | 100 | 37.25 | 0 | 5,000.00 | 3.88 | 根据实际签署的合同 | 否 | 否 |
上海舒华 | 100 | 28.58 | 0 | 5,000.00 | 3.88 | 否 | 否 | ||
舒华健康产业 | 100 | 53.01 | 0 | 10,000.00 | 7.76 | 否 | 否 | ||
二、子公司对舒华体育的担保 | 80,000.00 | 62.11 | 根据实际签署的合同 | 否 | 否 |
注:上述担保事项是基于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根据可能的变化,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全资子公司在总担保额度20,000.00万元内允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各主体之间调整使用。
为满足融资授信过程中授信机构对于担保的要求,保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能够获得满足业务发展需要的资金,同时降低融资成本,需要母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该等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后续,公司将持续关注有关融资使用情况及企业经营状况,及时采取措施防范风险,有效控制担保风险。
三、授权安排
为确保公司的生产经营工作顺利进行,确保在发生资金需求的时候,能够适时、适量到位,满足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现提请授权公司管理部门在下述范围内办理融资及担保相关事宜:
(一)期间: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十二个月内;
(二)融资授信额度:110,000.00万元(包含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所涉及的授信额度)
(三)对全资子公司总担保额度:30,000.00万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全资子公司在总担保额20,000.00万元内允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各主体之间调整使用。
(四)为提高决策效率,本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业务涉及到的上述各项授信及担保,本次会议一并审核、通过,不再提交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1、上述融资授信额度内的每笔融资项目(除非金融机构特殊需求,则仅提交董事会审议);
2、上述融资授信额度内的担保(含质押、抵押等);
3、在上述额度内的授信合同不单独披露,将按相关规定要求,在公司中报、年报中体现并说明;
4、公司董事长张维建先生及其授权人员代表本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内的一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协议等)。
以上议案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4月10日
议案十二: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基于公司经营规划,公司经营范围拟增加“软件开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广告设计、代理;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同时,根据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范性要求,公司拟对经营范围的表述统一按照《经营范围规范表述目录(试行)》进行调整。结合上述变更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改,具体情况如下:
原条款的序号及内容 | 修改后的条款序号及内容 |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体育组织活动;体育场馆活动;休闲健身活动;其他体育活动;生产、销售:体育用品、按摩器具、健身器材、跑步机、五金制品、模具、家具、家居用品、服装及鞋、展示架、展示台、标识、其他展示用品、机电产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涉及前置许可、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承接体育馆、体育场地设施工程;健身器材安装及售后维修、维护等服务、信息技术服务; 销售医疗器械;其他未列明的化工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灯具、装饰物品批发与零售;日用杂货批发与零售; 其他文化用品批发与零售;其他印刷品批发与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前款所指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的 |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体育组织活动;体育场馆活动;休闲健身活动;其他体育活动;生产、销售:体育用品、按摩器具、健身器材、跑步机、五金制品、模具、家具、家居用品、服装及鞋、展示架、展示台、标识、其他展示用品、机电产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涉及前置许可、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 商品和技术除外);承接体育馆、体育场地设施工程;健身器材安装及售后维修、维护等服务、信息技术服务;销售医疗器械;其他未列明的化工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灯具、装饰物品批发与零售;日用杂货批发与零售;其他文化用品批发与零售;其他印刷品批发与零售;软件开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广告设计、代理、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 |
登记为准。
登记为准。 |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前款所指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的登记为准。 |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变更后的经营范围表述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修订涉及的工商备案事宜,并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意见对章程修订内容进行文字等调整。以上议案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0日
议案十二附件: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授权,现对《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如下:
《公司章程》第十四条原为: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体育组织活动;体育场馆活动;休闲健身活动;其他体育活动;生产、销售:体育用品、按摩器具、健身器材、跑步机、五金制品、模具、家具、家居用品、服装及鞋、展示架、展示台、标识、其他展示用品、机电产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涉及前置许可、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承接体育馆、体育场地设施工程;健身器材安装及售后维修、维护等服务、信息技术服务;销售医疗器械;其他未列明的化工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灯具、装饰物品批发与零售;日用杂货批发与零售;其他文化用品批发与零售;其他印刷品批发与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前款所指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的登记为准。
现将该条修改为: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体育组织活动;体育场馆活动;休闲健身活动;其他体育活动;生产、销售:体育用品、按摩器具、健身器材、跑步机、五金制品、模具、家具、家居用品、服装及鞋、展示架、展示台、标识、其他展示用品、机电产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涉及前置许可、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 商品和技术除外);承接体育馆、体育场地设施工程;健身器材安装及售后维修、维护等服务、信息技术服务;销售医疗器械;其他未列明的化工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灯具、装饰物品批发与零售;日用杂货批发与零售;其他文化用品批发与零售;其他印刷品批发与零售;软件开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
类信息咨询服务)、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广告设计、代理、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前款所指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的登记为准。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维建2023年4月10日
听取报告: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作为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严谨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谨慎地审议相关事项并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卢永华先生、陈金龙先生、苏伟斌先生于2022年9月任期届满离任,经2022年9月14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决议,戴仲川先生、曾繁英女士、黄种杰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中,黄种杰先生已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2022年第1期独立董事任前培训并完成全部课程学习,2022年12月11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确认后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任职情况
戴仲川先生,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民主建国会成员,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泉州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踏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福建利豪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华侨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华侨大学地方法治研究中心副主任,兼任蓉中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成记泰达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泉州市第十三届政协副主席、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福建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员、福建省第十三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福建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福建省司法厅备案审查专家、泉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福建省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委员。2022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黄种杰先生,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曾兼任泉州市丰泽区第二届和第三届政协委员,福建省教育会计学会副会长。现任华侨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教授、华侨大学(泉州)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福建海涵贸易有限公司监事。2022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曾繁英女士,196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华侨大学工商学院教授,兼任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未在公司及其关联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我们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关联企业任职;我们及我们的直系亲属均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我们未从公司或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2年,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相关会议的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我们自2022年9月起成为公司独立董事,报告期内出席了2次董事会会议及1次股东大会会议,出席了任期内公司召开的全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会议召开前,我们均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会议材料,并积极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以及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议所需的其他情况与资料,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做好充分的准备。会议上我们认真审议议案,并对有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2022年,我们对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重大事项未提出异议,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2022年度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序号 | 时间 | 届次 | 事项 |
1 | 2022年3月10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8、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9、《关于补充确认2021年关联交易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0、《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申请融资授信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1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12、《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13、听取《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14、听取《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2 | 2022年4月6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1、《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2、《关于对外捐赠的议案》《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2022-2025年)(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2022-2025年)管理办法>的议案》 5、《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2022-2025年)相关事宜的议案》 6、《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3 | 2022年4月21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4 | 2022年8月24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4、《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 |
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5、《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6、《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7、《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议案》
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5、《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6、《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7、《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5 | 2022年9月14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1、《关于豁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2、《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3、《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4、《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5、《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6、《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
6 | 2022年10月26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三、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情况
我们密切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及财务情况,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其他在公司的机会,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并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保持联系。通过公司及管理层积极配合提供相关资料并进行充分的说明,我们及时了解公司上市募集资金使用、对外投资等重大事项的进展,并为公司提供独立、专业的建议。
四、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2年度,我们对公司董事会提交关联交易议案及相关关联方的基本信息、交易内容等相关资料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认为公司发生的所有关联交易均符合公司实际业务需要,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关联董事已经回避表决,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对外担保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要求,我们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截止2022年末,公司严格遵守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已发生担保事项的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形。
(三)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薪酬符合公司董事会批准的薪酬政策且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不断提高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和进取精神。
(四)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圆满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
(五)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于2022年4月27日向全体股东实施完毕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23元(含税)的利润分配。公司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经营及财务状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体现了公司对股东的回报,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六)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及公司股东严格遵守各项承诺,没有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
(七)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的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
(八)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认真加强内部审计,排查制度缺陷和财务缺陷并限期整改,进一步降低公司内部控制风险。
(九)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在2022年度内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专业职能作用,对各自分属领域的事项分别进行了审议,运作规范。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独立董事,2022年我们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本着公正、独立、审慎的原则,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及公司的整体利益。
2023年,我们将继续恪尽职守,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以上为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戴仲川、黄种杰、曾繁英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