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华体育: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授予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象名单》;并于2023年8月18日在公司内部网站云之家就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8月18日至2023年8月30日。在公示期间,公司员工可通过书面形式向公司监事会提出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问题和异议。
二、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公司控股子公司,下同)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三、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及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公司(含控股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技术)骨干,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2、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下列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4、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