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华体育: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
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6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3年8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查询,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即2023年2月18日至2023年8月17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一)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二)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均已填报《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三)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
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激励计划的自查期间,共1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前述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买卖期间 | 合计买入(股) | 合计卖出(股) |
1 | 侍勇 | 核心业务人员 | 2023年3月23日至2023年6月6日 | 7,300 | 0 |
经公司自查与本人沟通确认,该核查对象在核查期间的交易买卖公司股票系基于其对二级市场行情、市场公开信息及个人判断做出的独立投资决策,在买卖公司股票时,并未知悉公司拟实施的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不属于内幕信息知情人员,亦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泄露公司本激励计划的具体信息或基于此建议其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不存在内幕交易的行为。
三、核查结论
公司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公司在本激励计划商议筹划、论证咨询、方案拟定等阶段已按照上述规定及相关公司内部保密制度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严格限定了接触到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
综上,经核查,在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未发现存在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形,亦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不存在构成内幕交易的行为。
特此公告。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