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华体育: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注销原因:根据《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公司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9,551股。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回购股份数量 | 注销股份数量 | 注销日期 |
39,551股 | 39,551股 | 2025年1月16日 |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1、2024年11月18日,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对激励对象第一期已获授但未解锁的39,551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4)。
2、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就本次股份回购注销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公司未接到任何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申报。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公司决定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9,551股。
上述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董事兼副总裁黄世雄、董事兼副总裁吴端鑫、董事兼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傅建木、副总裁张如首、副总裁李晓峰等9人,合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39,551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1,360,449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号:B884880582),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交了办理上述9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授予未解除限售的39,551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申请。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于2025年1月16日完成注销,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类别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数 | 本次变动后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400,000 | -39,551 | 1,360,449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410,269,000 | 0 | 410,269,000 |
总计
总计 | 411,669,000 | -39,551 | 411,629,449 |
注:上述股份变动情况表中的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确认的数据为准。
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回购价格、资金来源,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尚需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相关股份注销手续,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
特此公告。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