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禾食品: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星期五)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17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月军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2、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未发现参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及调整部分设备事项是基于项目实施实际情况做出的调整,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本次调整仅涉及“新建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地点及部分设备,投资总金额与项目内容均不发生变化,不构成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不取消原募集资金项目、亦不实施新项目;不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不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不存在变相改变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及调整部分设备事项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部分设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