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禾食品: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300 证券简称:佳禾食品 公告编号:2024-016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及工具: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外汇掉期、外汇互换业务等。
? 交易场所: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相应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 交易目的:为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带来的不良影响,并基于经营战略的需要,进一步使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 资金额度: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累计不超过2,5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15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授权的额度。
? 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8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及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及《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求,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同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负责具体实施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进行投
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和银行违约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外汇套期保值概述
(一)外汇套期保值目的
为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带来的不良影响,并基于经营战略的需要,进一步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资金使用安排合理,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求。
(二)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1、交易方式:交易品种及工具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外汇掉期、外汇互换业务等。交易场所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相应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2、资金额度:有效期限内,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15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累计不超过2,5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授权的额度。
3、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4、有效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本次额度生效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授权的额度将自动失效。
5、授权事项: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负责具体实施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8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及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及《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求,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同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负责具体实施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进行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一)市场风险:因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存在不可预见性,可能会造成汇率的大幅波动,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面临一定的市场判断风险。
(二)操作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高,存在因信息系统或内部控制方面的缺陷而导致意外损失的风险。
(三)银行违约风险:对于远期外汇交易,如果在合约期内银行违约,则公司及子公司不能以约定价格执行外汇合约,存在风险敞口不能有效对冲的风险。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为保障有效的控制外汇套期保值风险,公司制定了《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内部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保密制度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进行业务操作和风险管理。
(二)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得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得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
(三)为控制履约风险,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允许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相应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和个人进行交易。
(四)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必须基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外汇收支预算,外汇套期保值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进出口业务外汇收支的预算金额,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金额、交割期间需与公司及子公司预算的外汇收支款项时间相匹配。
(五)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及子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兑损失。
(六)公司审计部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稽查交易是否根据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执行。
五、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提高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有利于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会计核算和披露。
特此公告。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