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际联合: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资料后,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在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能力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查后,我们认为,本次被聘任的公司总裁、高级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具备相关专业知识,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
公司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是合法有效的。
因此,我们同意聘任刘志欣先生为公司总裁,同意聘任王喜军(XIJUN EUGENEWANG)先生、马东升先生、谷雨女士为公司高级副总裁,同意聘任刘亚锋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同意聘任任慧玲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独立董事:刘东进、杨艳波、田华
2023年6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