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际联合: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5305 证券简称:中际联合 公告编号:2024-002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月1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同济南路11号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3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66,207,625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43.6150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志欣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刘亚锋先生出席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66,207,625 | 100.0000 | 0 | 0.0000 | 0 | 0.0000 |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66,184,025 | 99.9643 | 23,600 | 0.0357 | 0 | 0.0000 |
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66,184,025 | 99.9643 | 23,600 | 0.0357 | 0 | 0.0000 |
4、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66,184,025 | 99.9643 | 23,600 | 0.0357 | 0 | 0.0000 |
5、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66,184,025 | 99.9643 | 23,600 | 0.0357 | 0 | 0.0000 |
6、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66,184,025 | 99.9643 | 23,600 | 0.0357 | 0 | 0.0000 |
7、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66,184,025 | 99.9643 | 23,600 | 0.0357 | 0 | 0.0000 |
8、 议案名称:《关于制订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66,207,625 | 100.0000 | 0 | 0.0000 | 0 | 0.0000 |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的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他议案为非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票的过半数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严安、张晓武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
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特此公告。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