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际联合:关于全资子公司受让股权投资基金份额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305 证券简称:中际联合 公告编号:2024-004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受让股权投资基金份额暨对外投资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嘉兴自知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自知一号基金”或“合伙企业”)。
●投资金额: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中际联合(北京)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际装备”)以自有资金1,200万元人民币受让平潭德润伍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德润伍号”)持有的自知一号基金1.7182%财产份额。
●相关风险提示:基金投资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法律法规、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因决策或行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投资项目不能实现预期收益、无法及时有效退出的风险。敬请各位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2024年2月27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中际装备与德润伍号签署《嘉兴自知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权益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转让协议”)以及《嘉兴自知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入伙协议》,以自有资金1,200万元人民币受让德润伍号持有的自知一号基金1.7182%的财产份额。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全资子公司中际装备将成为自知一号基金的有限合伙人。自知一号基金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私募登记备案系统完成备案。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参与认购自知一号基金份额,不在自知一号基金担任任何职务。
(二)投资审议情况
2024年2月21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受让股权投资基金份额暨对外投资的事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在公司总经理(总裁)办公会会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同业竞争,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转让方基本情况
平潭德润伍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91350128MA343X3791 | |||
有限合伙企业 | |||
平潭融诚德润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2020年6月23日 | |||
50,000万元人民币 | |||
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片区商务营运中心6号楼5层511室-4411(集群注册) | |||
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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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融诚德润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普通合伙人 | 4% | |
傅芬芳 | 有限合伙人 | 10% | |
福建圣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86% |
转让方德润伍号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和其他相关利益安排,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没有拟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不存在与第三方有其他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经查询,德润伍号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创投基金的基本情况
(一)自知一号基金的基本情况
1、自知一号基金的基本情况
嘉兴自知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913304023553610087 | |
有限合伙企业 |
嘉兴自知探索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2015年8月31日 | |||
58,200万元人民币 | |||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南江路1856号基金小镇2号楼101室-53 | |||
股权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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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自知探索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 普通合伙人 | 3.67% | |
上海歌斐鸿本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有限合伙人 | 3.44% | |
上海歌斐鹏礼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有限合伙人 | 5.15% | |
平潭德润伍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有限合伙人 | 2.58% | |
北京远景长青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有限合伙人 | 0.86% | |
创新工场(北京)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0.86% | |
天津苡恒经济信息咨询工作室 | 有限合伙人 | 0.86% | |
北京品紊煦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有限合伙人 | 2.06% | |
济南大得宏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有限合伙人 | 12.03% | |
嘉兴浙华紫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有限合伙人 | 3.44% | |
太原华瑞世纪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1.72% | |
上海容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0.86% |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得明缘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有限合伙人 | 2.92% | |
北京天海中宜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有限合伙人 | 7.73% | |
北京京北融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有限合伙人 | 0.86% | |
北京京北时代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有限合伙人 | 0.86% | |
北京昌平中小企业成长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有限合伙人 | 4.30% | |
中金启元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合伙) | 有限合伙人 | 13.75% | |
兰金国 | 有限合伙人 | 0.86% | |
上海辰狄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有限合伙人 | 3.44% | |
宁波智宸鑫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有限合伙人 | 3.44% | |
北京首钢基金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10.31% | |
上海临港智兆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有限合伙人 | 8.59% | |
珠海镕聿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有限合伙人 | 5.15% | |
嘉兴众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有限合伙人 | 0.26% |
自知一号基金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和其他相关利益安排,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没有拟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不存在与第三方有其他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经查询,自知一号基金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自知一号基金管理人的基本情况
嘉兴自知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9133040235021552XB |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
蒲洁宁 | |
2015年8月10日 | |
3,000万元人民币 | |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南江路1856号1号楼110室-70 | |
股权投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 | |
黄明明 |
嘉兴自知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16年1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人登记编码为P1030281。
截至本公告日,嘉兴自知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和其他相关利益安排,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没有拟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不存在与第三方有其他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
(三)自知一号基金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嘉兴自知探索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913304023501474919 | |||
有限合伙企业 | |||
嘉兴自知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2015年8月19日 | |||
1,800万元人民币 | |||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南江路1856号基金小镇2号楼108室-15 | |||
股权投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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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自知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普通合伙人 | 94.44% |
天津聚数智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5.56% |
截至本公告日,嘉兴自知探索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和其他相关利益安排,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没有拟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不存在与第三方有其他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经查询,嘉兴自知探索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自知一号基金有限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经与自知一号基金管理人确认,截至本公告日,自知一号基金有限合伙人基本情况如下:
1、上海歌斐鸿本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上海歌斐鸿本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
91310110054595492G | |||
有限合伙企业 | |||
歌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2012年9月25日 | |||
120,940万元人民币 | |||
上海市杨浦区平凉路1730号2A082室 | |||
实业投资,创业投资,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以上咨询不得从事经纪),会展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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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普通合伙人 | 0.9922% | |
上海歌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21.4983% | |
芜湖歌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77.5095% |
上海歌斐鸿本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上海歌斐鸿本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上海歌斐鹏礼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上海歌斐鹏礼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
91310110062579089H | |
有限合伙企业 | |
上海歌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2013年2月28日 |
371,440万元人民币 | |||
上海市杨浦区控江路1142号23幢4064-5室 | |||
实业投资;创业投资;投资咨询(不得从事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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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歌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普通合伙人 | 0.5923% | |
歌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29.9375% | |
芜湖歌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68.1241% | |
烟台龙建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0.8077% | |
山东林铂通投资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0.5384% |
上海歌斐鹏礼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上海歌斐鹏礼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平潭德润伍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平潭德润伍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91350128MA343X3791 | |||
有限合伙企业 | |||
平潭融诚德润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2020年6月23日 | |||
50,000万元人民币 | |||
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片区商务营运中心6号楼5层511室-4411(集群注册) | |||
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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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融诚德润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普通合伙人 | 4% | |
傅芬芳 | 有限合伙人 | 10% | |
福建圣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86% |
平潭德润伍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平潭德润伍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北京远景长青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北京远景长青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
91110102357923481N | |
有限合伙企业 |
深圳市远景长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2015年9月1日 | |||
83,001万元人民币 | |||
北京市朝阳区利泽西街6号院3号楼15层1501内6 | |||
项目投资;投资咨询;投资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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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远景长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普通合伙人 | 0.0012% | |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60.2402% | |
昆山兴华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有限合伙人 | 39.7586% |
北京远景长青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北京远景长青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创新工场(北京)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创新工场(北京)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
91110108563622567L | |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
陶宁 | |
2010年11月2日 | |
4941.1871万元人民币 | |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3号1幢1001-003室 | |
企业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企业策划;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应用软件服务;基础软件服务;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市场调查;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承办展览展示活动;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出租办公用房;物业管理;会议服务;翻译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技术进出口;企业孵化;软件技术培训(不得面向全国招生);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公共关系服务;教育咨询(中介服务除外);经济贸易咨询。(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汪华、陶宁、郎春晖、张鹰 |
创新工场(北京)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 创新工场(北京)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天津苡恒经济信息咨询工作室
天津苡恒经济信息咨询工作室 | |
91120116MA7FDGUQ1G | |
个人独资企业 | |
王一恒 | |
2022年1月25日 | |
100万元人民币 | |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中关村科技园大唐总部基地东区7号楼7-2-301-03-01-11 | |
一般项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财务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王一恒 |
天津苡恒经济信息咨询工作室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天津苡恒经济信息咨询工作室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北京品紊煦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北京品紊煦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
91110101330351305G | |||
有限合伙企业 | |||
喆颢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 |||
2015年2月13日 | |||
62891.721942万元人民币 | |||
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6号院5号楼28层3203 | |||
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技术推广服务;企业策划。(“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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喆颢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 普通合伙人 | 0.0016% | |
北京和满风宜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有限合伙人 | 16.2293% |
北京品紊煦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北京品紊煦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济南大得宏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济南大得宏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济南大得宏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嘉兴浙华紫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北京麟思智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有限合伙人 | 15.5717% |
北京智馨达闻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有限合伙人 | 15.4839% |
北京华曜融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有限合伙人 | 14.6931% |
北京晗炀朝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有限合伙人 | 14.6488% |
北京创展天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有限合伙人 | 11.7373% |
北京百卉含英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有限合伙人 | 11.6342% |
济南大得宏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
91320594555890510Q | |||
有限合伙企业 | |||
济南大得宏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2010年5月31日 | |||
110,000万元人民币 | |||
山东省济南市莱芜高新区鹏泉街道汇源大街67号高创中心1216 | |||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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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大得宏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普通合伙人 | 0.7% | |
赵宇飞 | 有限合伙人 | 99.3% |
嘉兴浙华紫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91330402344020128Q | |
有限合伙企业 | |
嘉兴嘉济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2015年6月11日 | |
57,100万元人民币 | |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亚太路705号3FA03-06-09 |
嘉兴浙华紫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嘉兴浙华紫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0、太原华瑞世纪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太原华瑞世纪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
91140100317004579U |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
林翠瑜 | |
2014年9月16日 | |
1,500万元人民币 | |
太原市万柏林区迎泽西大街100号第1幢1单元2507号 | |
组织文化信息交流活动;会务会展;工艺美术品的研发、销售;展览展示;企业营销策划;计算机软件开发及销售;广告业务;电视剧制作、策划;平面设计;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林翠瑜 |
太原华瑞世纪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太原华瑞世纪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上海容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实业投资、创业投资、投资管理、企业管理、社会经济咨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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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嘉济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普通合伙人 | 0.1751% | |
义乌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5.2539% | |
嘉兴市政府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8.7566% |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紫荆也先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有限合伙人 | 2.8897% | |
宁波海创集团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5.2539% | |
浙江大学创新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1.7513% | |
浙江省产业基金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8.7566% | |
清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8.7566% | |
龙树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5.8669% | |
义乌中国小商品城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17.5131% | |
嘉兴市嘉国金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35.0263% |
上海容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
91310000MA1H3CDP0G |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
庞海珍 | |
2020年11月18日 | |
10,000万元人民币 |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云汉路979号2楼 | |
一般项目:网络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从事计算机科技、电子科技、信息科技、通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庞海珍、庞东升 |
上海容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上海容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2、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得明缘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得明缘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91330206MA28422Y6K | |||
有限合伙企业 |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得禾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2017年1月19日 | |||
57,100万元人民币 | |||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A区C0087 | |||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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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得禾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普通合伙人 | 5.556% | |
沈华宏 | 有限合伙人 | 11.111% |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凯洲鼎川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有限合伙人 | 11.111% | |
王晶 | 有限合伙人 | 5.556% | |
许明 | 有限合伙人 | 5.556% | |
谈建新 | 有限合伙人 | 5.556% | |
姚超骏 | 有限合伙人 | 5.556% | |
张立高 | 有限合伙人 | 5.556%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得明缘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得明缘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3、北京天海中宜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北京天海中宜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北京天海中宜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4、北京京北融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朱明歧 | 有限合伙人 | 5.556% |
周雅观 | 有限合伙人 | 5.556% |
杨斌 | 有限合伙人 | 5.555% |
张维 | 有限合伙人 | 5.555% |
陈小明 | 有限合伙人 | 5.555% |
林彬 | 有限合伙人 | 5.555% |
斯杰 | 有限合伙人 | 5.555% |
刘起滔 | 有限合伙人 | 5.555% |
北京天海中宜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
91110101339736631Y | |||
有限合伙企业 | |||
深圳普天恒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2015年3月31日 | |||
75,100万元人民币 | |||
北京市朝阳区广顺南大街21号1(1)号楼01-06层(办公)1层1152 | |||
项目投资;投资管理;企业策划。(“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 | |||
深圳普天恒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普通合伙人 | 0.0267% | |
喆颢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99.9733% |
北京京北融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
9111010834840150XT | |
有限合伙企业 | |
北京京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015年7月9日 | |||
9,800万元人民币 | |||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1号7层718室 | |||
项目投资;投资管理;经济贸易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推广。(“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下期出资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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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京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普通合伙人 | 0.51% | |
北京京北天逸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 有限合伙人 | 39.29% | |
北京京北召华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 有限合伙人 | 4.08% | |
刘昆湘 | 有限合伙人 | 3.06% | |
沈晓松 | 有限合伙人 | 3.06% | |
周春元 | 有限合伙人 | 3.06% | |
邵茂友 | 有限合伙人 | 2.04% | |
杨春菊 | 有限合伙人 | 2.04% | |
余俊材 | 有限合伙人 | 2.04% | |
翟明林 | 有限合伙人 | 1.02% | |
叶彬 | 有限合伙人 | 1.02% | |
王志刚 | 有限合伙人 | 1.02% | |
赵伟 | 有限合伙人 | 1.02% | |
王立军 | 有限合伙人 | 1.02% | |
张鑫 | 有限合伙人 | 1.02% | |
郭志 | 有限合伙人 | 1.02% | |
张庆生 | 有限合伙人 | 1.02% | |
陈海生 | 有限合伙人 | 1.02% | |
于浩 | 有限合伙人 | 1.02% | |
袁海涛 | 有限合伙人 | 1.02% | |
陈劲松 | 有限合伙人 | 1.02% | |
北京海翔技贸企业总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1.02% | |
张立杰 | 有限合伙人 | 1.02% | |
孔金芳 | 有限合伙人 | 1.02% | |
韩广宇 | 有限合伙人 | 1.02% |
北京京北融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北京京北融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北京京北时代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周建民 | 有限合伙人 | 1.02% |
白玉 | 有限合伙人 | 1.02% |
李雨龙 | 有限合伙人 | 1.02% |
王大鹏 | 有限合伙人 | 1.02% |
孔庆斌 | 有限合伙人 | 1.02% |
白玉明 | 有限合伙人 | 1.02% |
陈红艳 | 有限合伙人 | 1.02% |
高东 | 有限合伙人 | 1.02% |
李盛 | 有限合伙人 | 1.02% |
伍小娟 | 有限合伙人 | 1.02% |
李东涛 | 有限合伙人 | 1.02% |
张汉明 | 有限合伙人 | 1.02% |
管桦 | 有限合伙人 | 1.02% |
钱永学 | 有限合伙人 | 1.02% |
童星桦 | 有限合伙人 | 1.02% |
陈华东 | 有限合伙人 | 1.02% |
贾德良 | 有限合伙人 | 1.02% |
程夷 | 有限合伙人 | 1.02% |
焦耀欣 | 有限合伙人 | 1.02% |
梁文妍 | 有限合伙人 | 1.02% |
杨晔菡 | 有限合伙人 | 1.02% |
者彦江 | 有限合伙人 | 1.02% |
广东新沃投资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1.02% |
王榕 | 有限合伙人 | 1.02% |
北京京北时代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
911101083271795590 | |
有限合伙企业 | |
北京京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2014年12月29日 | |
10,272万元人民币 |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1号7层711室 | |||
项目投资;投资管理;经济贸易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下期出资时间为2050年12月31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 |||
/ | |||
北京京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普通合伙人 | 0.49% | |
宁波京北未来远景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有限合伙人 | 28.24% | |
肖尧 | 有限合伙人 | 9.74% | |
扬州市邗江区国鑫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4.87% | |
宁波京北未来创享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有限合伙人 | 2.93% | |
黄小西 | 有限合伙人 | 2.92% | |
安顺市普定县西湖创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有限合伙人 | 2.92% | |
李晓晨 | 有限合伙人 | 1.95% | |
李盛 | 有限合伙人 | 1.95% | |
北京大成盛鼎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1.95% | |
蒋政 | 有限合伙人 | 1.95% | |
徐念 | 有限合伙人 | 1.95% | |
谢焕明 | 有限合伙人 | 1.95% | |
吕辰逸 | 有限合伙人 | 1.95% | |
徐一鸣 | 有限合伙人 | 1.66% | |
陈坚 | 有限合伙人 | 1.46% | |
王红 | 有限合伙人 | 0.97% | |
张海峰 | 有限合伙人 | 0.97% | |
刘强 | 有限合伙人 | 0.97% | |
全忠伟 | 有限合伙人 | 0.97% | |
张国强 | 有限合伙人 | 0.97% | |
李晨光 | 有限合伙人 | 0.97% | |
袁海涛 | 有限合伙人 | 0.97% | |
方莉 | 有限合伙人 | 0.97% | |
张月 | 有限合伙人 | 0.97% | |
王雪松 | 有限合伙人 | 0.97% | |
白玉 | 有限合伙人 | 0.97% |
北京京北时代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北京京北时代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北京昌平中小企业成长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聂勇 | 有限合伙人 | 0.97% |
杨彩凤 | 有限合伙人 | 0.97% |
刘文彬 | 有限合伙人 | 0.97% |
王榕 | 有限合伙人 | 0.97% |
伍小娟 | 有限合伙人 | 0.97% |
桂冬梅 | 有限合伙人 | 0.97% |
汪从波 | 有限合伙人 | 0.97% |
贤俊江 | 有限合伙人 | 0.97% |
庄娴 | 有限合伙人 | 0.97% |
黄克慧 | 有限合伙人 | 0.97% |
齐晓杰 | 有限合伙人 | 0.97% |
董杉 | 有限合伙人 | 0.97% |
俞学林 | 有限合伙人 | 0.97% |
靖锋 | 有限合伙人 | 0.97% |
冯安然 | 有限合伙人 | 0.97% |
章亚立 | 有限合伙人 | 0.97% |
李儒纲 | 有限合伙人 | 0.97% |
梁文妍 | 有限合伙人 | 0.97% |
杨晔菡 | 有限合伙人 | 0.97% |
易修芳 | 有限合伙人 | 0.97% |
蔡军利 | 有限合伙人 | 0.97% |
北京昌平中小企业成长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
91110000MA00AR1U7T | |
有限合伙企业 | |
北京昌科金投资有限公司 | |
2016年12月27日 | |
200,000万元人民币 | |
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东大街338号创客广场C-01-0066 | |
非证劵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 |
北京昌平中小企业成长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北京昌平中小企业成长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7、中金启元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合伙)
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 | |||
北京昌科金投资有限公司 | 普通合伙人 | 0.25% | |
北京昌鑫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60% | |
北京昌平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35% | |
北京昌科金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4.75% |
中金启元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合伙) | |||
91330102MA27YCUY4B | |||
有限合伙企业 | |||
中金佳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2016 年8月5日 | |||
2,576,875万元人民币 | |||
上城区元帅庙后88号142室-1 | |||
服务: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私募股权投资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 | |||
/ | |||
中金佳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普通合伙人 | 1.94% |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 有限合伙人 | 34.93% | |
建信(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19.86% | |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 有限合伙人 | 15.52% | |
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5.82% | |
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3.88% | |
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3.88% | |
武汉光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3.88% | |
烟台市财金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2.86% | |
蜀道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1.94% | |
浙江省产业基金有限公司 | 普通合伙人 | 1.94% | |
江苏省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1.36% |
中金启元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合伙)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中金启元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合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8、兰金国
兰金国 | |
4201231956********** | |
1956年10月11日 |
兰金国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兰金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9、上海辰狄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上海辰狄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上海辰狄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0、宁波智宸鑫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1.16% |
万林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0.63% |
农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0.39% |
上海辰狄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
91310118MA1JL6314G | |||
有限合伙企业 | |||
上海甲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2016年2月22日 | |||
10,173.2001万元人民币 | |||
上海市青浦区盈清路188号1幢1602室J区07室 | |||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财务咨询,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 | |||
上海甲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普通合伙人 | 0.00% | |
上海臻冉津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有限合伙人 | 42.7122% | |
上海辰甄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有限合伙人 | 39.7122% | |
无锡科勒一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有限合伙人 | 17.5756% |
宁波智宸鑫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
91330206079226175P |
宁波智宸鑫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宁波智宸鑫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1、北京首钢基金有限公司
北京首钢基金有限公司 | |
9111000032714257XD | |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
张功焰 | |
2014年12月22日 | |
1,000,000万元人民币 | |
北京市石景山区五一剧场路5号院1号楼6层608 | |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首钢集团有限公司 |
北京首钢基金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北京首钢基金有限公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2、上海临港智兆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企业 | |||
深圳嘉永峻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2013年10月25日 | |||
46,400万元人民币 | |||
北仑区小港直街83号3幢109室 | |||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 |||
/ | |||
深圳嘉永峻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普通合伙人 | 0.2155% | |
北京煜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99.569% | |
珠海安晖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有限合伙人 | 0.2155% |
上海临港智兆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91310000MA1FL3GU29 | |
有限合伙企业 |
上海临港智兆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上海临港智兆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3、珠海镕聿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上海临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2017年1月16日 | |||
154,000万元人民币 | |||
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环湖西二路888号863室 | |||
股权投资,实业投资,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 | |||
上海临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普通合伙人 | 0.6494% | |
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49.6753% | |
上海临港新片区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49.6753% |
珠海镕聿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
91440400MA4W10QM4R | |||
有限合伙企业 | |||
上海镕聿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
2016 年11月28日 | |||
158,800万元人民币 | |||
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23387(集中办公区) | |||
协议记载的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股权投资、以自有资金进行项目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 | |||
上海镕聿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普通合伙人 | 0.06% | |
上海泓聿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有限合伙人 | 12.59% | |
杭州信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有限合伙人 | 12.59% | |
北京磐聿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有限合伙人 | 12.59% | |
上海聿珑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有限合伙人 | 12.59% | |
磐涞(上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有限合伙人 | 6.30% | |
上海镕富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有限合伙人 | 6.30% | |
上海聿哲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有限合伙人 | 6.30% | |
上海信聿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有限合伙人 | 6.30% | |
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6.30% |
珠海镕聿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珠海镕聿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4、嘉兴众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嘉兴众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嘉兴众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签订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转让方:平潭德润伍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受让方:中际联合(北京)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嘉兴自知探索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鉴于:
1、嘉兴自知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在浙江省嘉兴市注册成立的有限合伙企业,其普通合伙人为嘉兴自知探索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企业的全体合伙人已签订了《嘉兴自知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称“合伙协议")。
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6.30% |
苏州市创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3.15% |
天津天合联冠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有限合伙人 | 3.15% |
天津海联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有限合伙人 | 3.15% |
上海镕预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有限合伙人 | 1.26% |
西藏磐茂集英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有限合伙人 | 1.07% |
嘉兴众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91330402MA2CU0M64Y | |||
有限合伙企业 | |||
嘉兴自知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2019年2月14日 | |||
1,000万元人民币 | |||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南江路1856号基金小镇1号楼135室-77 | |||
股权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 | |||
嘉兴自知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普通合伙人 | 20% | |
嘉兴自知探索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有限合伙人 | 80% |
2、转让方为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转让方拟向受让方转让其持有的人民币壹仟万元 (¥10,000,000)认缴出资额(占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1.7182%,对应实际缴付出资为人民币壹仟万元(¥10,000,000元)对应的全部合伙权益。
3、普通合伙人已同意转让方转让合伙权益,并同意指定受让方受让该等合伙权益。
(一)标的权益转让:
1、截至签署日,转让方总计认缴合伙企业出资人民币壹仟伍佰万元(¥15,000,000),转让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将其基于在合伙协议项下认缴的人民币壹仟万元(¥10,000,000)(该等拟转让的标的权益已完成全部实缴)出资额所形成的合伙财产份额、在合伙企业中的权益及在合伙协议项下的权利(以下称“标的权益”)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同意受让标的权益。
2、转让方和受让方一致同意本次标的权益转让的价格为人民币壹仟贰佰万元(¥12,000,000)(以下称“权益转让价款”)。除前述权益转让价格款外,受让方就其获得标的权益的所有权利和利益,无需向转让方支付其他任何对价。因标的权益转让产生的全部税费及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手续费用),由各方依法承担。
为避免歧义,除本条约定的权益转让价款外,受让方不需要就本协议项下相关事项再向转让方承担任何其他支付义务。
(二)标的权益的转移和变更登记:
1、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标的权益由受让方继受,转让方不再承担作为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的任何义务、也不再享有作为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的任何权利。
2、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转让方就标的权益在合伙协议项下权利义务由受让方承继,受让方并有权就标的权益对应的合伙权益参与合伙企业的收益分配,包括标的权益所对应的合伙企业全部尚未分配的款项。
3、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受让方因受让标的权益在合伙企业中享有全部标的权益,如同受让方自转让方加入合伙企业之日即认缴标的权益对应的出资、并进行了转让方及先前持有标的权益的其他方已就标的权益进行的出资缴付、参与了转让方及先前持有标的权益的其他方作为有限合伙人时已经参与的合伙企业的损益分配、成本和费用的分担。入伙后,受让方同意受现行合伙协议的约束并按合伙协议约定履行有限合伙人的各项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及时、足额履行出资承诺等(为避免歧义,受让方不承担转让方因存在合伙协议项下的违约情形而产生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三)承诺和保证:
转让方向受让方承诺和保证:转让方有权根据本协议转让及交付标的权益,其转让标的权益未损害任何第三方优先购买权(如有),标的权益可依据合伙协议进行转让,其上不存在质押等任何第三方权利,也未被查封、扣押。受让方向普通合伙人进一步承诺和保证,于本协议签署之时并持续至合伙企业存续期间:
1、其同意受合伙协议的约束,并承诺符合合伙协议项下关于有限合伙人的各项声明与保证;
2、除按照合伙协议约定作为有限合伙人取得收益分配外,其不会利用其有限合伙人身份和地位谋取其他经济利益;
3、其系为自己的利益持有合伙权益,该等权益之上不存在委托、信托或其他协议安排,未经普通合伙人同意,合伙企业存续期间该等情况不会发生变化;
4、其已获得普通合伙人、管理人或其关联方此前向其提交的合伙企业募集文件并仔细阅读了该等文件的内容,尤其是其中的风险提示内容,其理解投资合伙企业和认缴标的权益合伙企业可能承担的风险并有能力承担该等风险;
5、其系根据自己的独立意志判断决定参与本合伙企业,其认缴合伙企业和认缴标的权益出资并不依赖于普通合伙人、管理人或其关联方提供的法律、投资、税收等任何建议;
6、除有限合伙人向普通合伙人披露并经普通合伙人认可的符合所适用的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其缴付至合伙企业的出资为自有资金且来源合法;
7、除非按照合伙协议或相关附属协议的明确约定转让其持有的合伙权益,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其在合伙企业当中的任何权益;
8、其加入合伙企业时向合伙企业和普通合伙人、管理人或其关联方提交的有关其主体资格和法律地位的资料或信息真实、准确并仍然有效,如该等资料或信息发生变化,其将尽早通知普通合伙人。
(四)违约责任:
1、如果转让方、受让方违反本协议导致其他方遭受任何损失、费用、责任或索赔,违约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各方在此确认,对于符合本协议约定的标的权益转让,普通合伙人在合伙协议项下有关合伙企业登记备案的相应职责限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有权部门提交变更登记申请。
3、各方应尽合理努力,配合普通合伙人于受让方支付完毕转让对价之后的三(3)个月内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五、签订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中际装备与自知一号基金已经签署《嘉兴自知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入伙协议》,主要内容为:
1、新入伙合伙人签订本协议,即成为嘉兴自知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
2、新入伙合伙人名称,出资方式及出资额:
新入伙合伙人名称:中际联合(北京)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400MAC36WBM18
出资方式:货币;出资额:计人民币1,000万元。
3、新入伙合伙人已阅知并承认原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所有条款内容,并再次确认原《合伙协议》中关于由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署修改合伙协议的决议的约定。若经全体合伙人协商后需重新签订《合伙协议》的,由全体合伙人重新签订。
4、新入伙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受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
5、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二)原《嘉兴自知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主要内容为:
1、合伙企业的目的:合伙企业将主要通过对科技、传媒和通信领域企业进行股权或与股权相关的投资,实现合伙企业的资本增值,为合伙人创造优良的投资回报。
2、合伙人的出资:(1)合伙企业的目标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三亿元(¥300,000,000),由全体合伙人和/或后续募集合伙人缴纳,并可以根据本协议的约定通过一次或多次交割进行募集。每一合伙人的认缴出资额均在附件中列明。(2)单个有限合伙人的最低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5,000,000),但在不违反适用法律要求的前提下,普通合伙人可自主决定促使合伙企业接受更低的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额。(3)普通合伙人认缴合伙企业的出资额不低于以下两者中较高者:第一,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的百分之三(3%);第二,人民币五百万元(¥5,000,000)。尽管有前
述规定,若合伙企业根据本协议的约定进行后续募集,则届时普通合伙人及/或其关联方有权决定是否增加其认缴出资额。
3、出资缴付:除非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另有约定,每一有限合伙人应当按普通合伙人发出的缴款通知书(“缴款通知”)的要求分期实缴出资。缴款通知应列明该有限合伙人该期应缴付出资的金额和缴款的到期日(“付款到期日”)等信息。除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另有约定,普通合伙人一般应提前十(10)日向有限合伙人发出缴款通知,有限合伙人应该不晚于付款到期日将当期应当实际缴付的出资额按时足额缴付至缴款通知指定的银行账户。
4、各投资人的合作地位及权利义务
(1)执行事务合伙人
全体合伙人在此一致同意委任普通合伙人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应以书面通知合伙企业的方式委派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除适用法律另有规定以外,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权限、除名条件和更换程序均应适用本协议项下适用于普通合伙人的相关条款。
(2)普通合伙人
全体合伙人一致认可,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享有对合伙企业事务独占及排他的执行权。普通合伙人及其委派代表为执行合伙事务所作的全部行为,均对合伙企业具有约束力。普通合伙人对于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有限合伙人有如下权利:根据适用法律和合伙协议的规定,就相关事项行使表决权;获取合伙协议约定的相关报告;参与合伙企业收益分配的权利;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权益的权利;按照合伙协议决定普通合伙人除名和替换的权利;以及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属于有限合伙人的其他权利。
5、执行事务合伙人:嘉兴自知探索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管理人:嘉兴自知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管理费:自首次交割日起至合伙企业解散之日(即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注销之日,或合伙企业解散日之前经普通合伙人合理判定的另一日期,“合伙企业解散日”),合伙企业应每年向普通合伙人或管理人按年度预付年度管理费。就每一合伙人而言,各方同意,除非经管理人豁免,在合伙企业经营期限内,管理费应由合伙企业按照本
协议的约定以下列方式向管理人支付(但合伙企业特此豁免普通合伙人应分担的管理费):(1)从首次交割日起至首次交割日的第五(5)个周年日,年度管理费应为每一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的百分之二点五(2.5%);(2)此后,年度管理费为每一合伙人所分摊的未退出投资项目的投资成本的百分之二点五(2.5%)。
若合伙企业接纳新的有限合伙人入伙,或现有有限合伙人追加认缴出资额,则普通合伙人或管理人有权对新增的合伙企业认缴出资额(即后续募集出资额)追加自合伙企业首次交割日起的管理费。
7、收益分配机制
收益分配原则:合伙企业的可分配收入(“可分配收入”)指下列收入在扣除为支付相关税费、债务、合伙企业费用和其他义务(包括已经发生的和为将来可能发生的该等税费、债务、合伙企业费用和其他义务进行合理的预留)而言适当的金额后可供分配的部分:(1)合伙企业从其处置投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处置其在被投资企业中的股权或其他权益)获得的收入(包括自快速退出项目获得的收益)(“项目投资收入”);(2)合伙企业从其投资运营活动获得的分红、股息、利息、其他类似的现金收入(“投资运营收入”);(3)普通合伙人确定不再进行投资或用于其它目的并可返还给各合伙人的实缴出资额(“未使用出资额”);(4)临时投资收入;以及(5)违约金收入及其他应归属于合伙企业的现金收入(“其他现金收入”)。
8、投资决策机制:合伙企业事务由普通合伙人管理。为了提高投资决策的专业化程度和操作质量,普通合伙人可设咨询委员会,负责就合伙企业投资、退出等作出决策。
9、投资方向:合伙企业将主要对在全球范围内的科技、传媒和通信领域等的非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或与股权相关的投资。
六、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的目的
公司全资子公司中际装备本次实施的对外投资以自有资金投入,在保障主营业务稳定发展的情况下,依托产业基金管理人的行业经验、管理和资源优势,拓展投资渠道,有助于公司的产业布局和外延式发展,并获取合理的投资回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能力,加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推动公司不断持续发展。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本次投资是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不会影响公司及中际装备生产经营活动和现金流的正常运转,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
七、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基金投资运作可能与宏观经济、产业政策、市场因素等外部因素相关,因此投资存在投资进度和投资收益不达预期甚至亏损等相关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基金运作情况,定期获取基金运作报告,对公司投资回报状况进行分析,维护公司权益。同时公司将督促基金执行事务合伙人严格执行各项风控措施,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降低投资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该投资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后续信息的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