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振华: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行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3人,分别为:独立董事张鸣、独立董事袁丽娜、董事钱犇。其中独立董事张鸣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2名,委员中独立董事占比达1/2以上。审计委员会成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其中主任委员张鸣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审计委员报告期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五年内情况从业经历以及审计委员会人员变动情况:
1、张鸣先生:曾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上海申丝企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18年5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2、袁丽娜女士:曾就职于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上海午马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自2018年5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
3、钱犇先生,曾任振华有限执行董事、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无锡君润有限合伙人,无锡开祥监事,武汉恒升祥执行董事、总经理,无锡方
园执行董事、总经理,无锡亿美嘉执行董事、总经理,郑州君润执行董事、总经理,宁德振德执行董事、经理,上海恒伸祥执行董事、总经理,廊坊全京申执行董事、总经理。自2018年3月起任公司董事,2018年5月起任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2022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履行职责,各位委员能够及时收到公司发给各位委员的议案资料及最新的法规资料,在日常工作和公司召开会议期间也能够积极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进行深入了解,与公司管理人员进行沟通交流,公司管理层、财务等相关部门均能给予积极支持和配合,为各位委员履行职责提供了保障。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共召开5次会议,审议议案共21项。全体委员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出席全部会议,积极对相关议题发表专业意见,各项议案及专项汇报均经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及确认,具体如下表所示:
序号 | 时间 | 届次 | 议案名称 |
1 | 2022.4.28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2 | 《202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
3 |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
4 | 《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 ||
5 | 《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6 | 《关于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
7 | 《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8 | 《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 ||
9 | 2022.7.18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
10 | 《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 ||
11 | 《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重组上市的议案》 | ||
12 | 《关于<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
13 | 《关于公司签署本次交易相关协议的议案》 | ||
14 | 2022.8.29 | 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 | 《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
15 | 2022.9.23 | 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 |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
16 | 《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重组上市的议案》 | ||
17 | 《关于批准本次交易有关审计报告、审阅报告及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 ||
18 | 《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 |
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议案》 | |||
19 | 《关于防范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的议案》 | ||
20 | 2022.10.26 | 二届董事会审议委员会第九次会议 | 《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
21 |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 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为公司聘任的审计机构。天健与公司不存在法定审计必要费用外任何形式的经济利益,且不存在任何可能影响独立性的商业或其他关联关系,天健及其审计成员保持了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恪守了职业道德,同时天健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项目小组人员配备情况、专业力量能保证顺利完成公司的相关审计工作。
(2) 与外部审计机构的讨论和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天健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宜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对审计过程中“关键审计事项”等涉及的重要事项进行了解和审阅,在审计期间未发现存在其他的重大事项。
(3) 外部审计机构的勤勉尽责情况。
审计委员会就天健对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调查和评估,认为该所业务素质良好,尽职尽责,遵循执业准则,客观、公正的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该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经营实际情况。
(4) 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聘用条款及审计费用。
经审核,公司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2022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与内部控制审计明确审计目标、审计范围及审计费用等条款,聘用条款合理合法。公司向天健支
付的审计费用与公司所披露的情况相符。
(5) 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的2022年年报审计机构,在本次年报审计过程中充分考虑到了会计准则、审计准则的最新变化、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新增审计工作量的具体情况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的进度要求,在审计前能周密、详细的制定审计计划,合理布署和安排审计工作。在审计过程中能本着客观、独立的立场和实事求是的原则,始终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执业理念,兢兢业业,认真、扎实地开展审计工作,较好地完成了本次年报财务审计任务。
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较好职业操守、专业能力和服务意识,并且审计团队勤勉尽责,在审计过程中为公司提出过良好的管理建议,因此经审计委员会审议表决后,决定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的外部审计机构。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有效实施进行监督,对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提高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成效,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能够较好地完成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及满足公司对内部审计的需要。
3、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财务报告。认为公司报告期的财务报告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以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适用准则变动及国家最新法规要求除外)、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4、评估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
审计委员会监督促进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应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和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积极落实执行规范有效的各项内部控制,保证了公司各项生产经营管理活动有章可循,规范运作,防范企业经营风
险,保证了公司资产安全,确保了财务报告及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并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促进企业实现企业战略的内部控制目标。通过审阅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报告期未发现重大缺陷。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报告期内,为更好的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我们积极听取了双方的诉求意见后,进行了必要的协调工作,履行协助公司审计工作顺利完成的各项职责,以求达到用最短的时间完成相关审计工作。合理利用外部审计工作成果,确保充分的审计范围,减少重复审计、提高审计效率、共享审计成果、降低审计成本,提高了内部审计人员素质,有效促进内部审计工作优化,共同发挥监督功能。
6、对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委员认真审查重大关联交易发表专业、客观、独立的意见,防止关联股东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报告期内,各项关联交易事项合理合法,关联交易价格客观公允,体现了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
7、提升公司治理
2022年,审计委员会在主任委员张鸣先生的带领下,大家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齐心协力、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完满地完成了2022年度的各项工作。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作用,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地行使职权,督促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不断规范,维护公司审计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谨性,推动了公司规范治理建设。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各位委
员主动、积极、充分地发挥了职能,按时出席各次会议,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控制度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在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内部控制有效性、年报审计协调等方面建言献策,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交办的各项工作,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做出了积极贡献。2023年,公司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公司制度的要求,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继续本着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平的职业操守,更好地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作用,继续关注公司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内部审计、外部审计、关联交易的情况等公司重大事项,进一步完善和改进相关工作,提升履职的独立性、专业性、有效性,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帮助公司健康、稳定的发展。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年4月26日
(此页无正文,为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张 鸣 袁 丽 娜 钱 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