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振华: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http://ddx.gubit.cn  2023-09-05  无锡振华(605319)公司公告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 无锡振华股票代码: 605319.SH

信息披露义务人:无锡瑾沣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通讯地址: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变动(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股份数量主动变动)

签署日期:2023年9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无锡振华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无锡振华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目 录

释义 ...... 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 6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 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 6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 7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 7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7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 7

第四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9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11

附表一 ...... 13

释义

无锡振华/公司/上市公司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股票无锡振华的A股股票(股票代码:605319.SH)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无锡振华进行的资产重组行为,包括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及募集配套资金
无锡瑾沣裕无锡瑾沣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导致。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项目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企业名称无锡瑾沣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11MA1UR5D18G

出资额

出资额18,000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瑾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设立日期

设立日期2017年12月20日

住所

住所无锡市建筑西路599-5(2号楼)四楼447室

营业范围

营业范围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姓名性别职务国籍住所/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张磊执行事务合伙人之委派代表中国上海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直接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披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不存在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经营需求通过集中竞价和/或大宗交易、及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股本增加导致被动稀释的原因发生权益变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上市公司根据股东的告知于2023年2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了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无锡瑾沣裕持有上市公司股份2,000万股,占公司原有总股本200,000,000股的1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无锡瑾沣裕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252.34万股,占上市公司现有总股本250,482,183股的4.9997%;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交易上市公司股份7,476,600股,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因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总股本增加导致被动稀释的方式,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由10%变动至4.9997%。具体如下:

名称变动方式变动时间变动数量(股)当期变动比例(%)
无锡瑾沣裕集中竞价20220629~20220927-700,000-0.3500(注1)
20230310~20230901-1,776,600-0.7093
大宗交易20230705~20230711-5,000,000-1.9961
被动稀释20230301~20230616--1.9449(注2)
合计:---7,476,600-5.0003

注1:以2022年12月31日无锡振华总股本20,000万股为基础计算;注2:截止2023年6月16日,上市公司完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项,上市公司总股本由20,000万股增加至25,048.2183万股,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比例被动稀释,以截止2023年6月16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1,930万股计算,持股比例由9.6500%被动稀释至7.7051%。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限售情形,所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况。

第四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交易方式交易时间交易价格区间交易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无锡瑾沣裕大宗交易20230705~ 2023071114.99-14.99-5,000,000-1.9961
集中竞价20230310~ 2023090116.72-17.37-1,776,600-0.7093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本页无正文,为《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无锡瑾沣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_______________

张 磊签署日期:2023年 月 日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陆藕东路188号
股票简称无锡振华股票代码605319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无锡瑾沣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注册地/住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和被动稀释)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持股数量:20,000,000股 持股比例:10.00% (持股比例以上市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200,000,000股为基数进行计算)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持股数量:12,523,400股 持股比例:4.9997% 变动数量:7,476,600股 变动比例:5.0003% (持股比例以上市公司截至本报告日总股本250,482,183股为基数进行计算)
在上市公司 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变动 的时间及方 式时间: 2022年6月29日至2023年9月1日 方式: 1、因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相应被动稀释;2、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交易股份。
是否已充分 披露资金来 源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否 √ (注:详见本报告书中“第二节权益变动的目的”中“二、未来十二个月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交易公司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交易公司股份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交易公司股份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不适用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无锡瑾沣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_______________

张 磊签署日期:2023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