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振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10月15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23年10月26日上午10时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钱金祥主持,会议应参会董事7名,实际参会董事7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2023年前三季度经营发展情况,编写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5)。
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