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振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各位董事:
根据《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会议相关资料,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和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现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以下无正文)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本页无正文,为《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张 鸣 | 张 建 同 | 袁 丽 娜 |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