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振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9月19日通过专人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24年9月23日上午10时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钱金祥主持,会议应参会董事7名,实际参会董事7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分别于2023年11月和2024年6月实施的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和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关于回购价格调整方法的相关规定,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调整为10.61元/股。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该议案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64)。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匡亮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公司董事会同意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相关手续。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该议案无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暨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匡亮回避表决。特此公告。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