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振华:关于《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问询函》的回函
易异常波动的问询函》的回函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已收到《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问询函》,经认真自查核实,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截止目前,我们作为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票、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不存在异常波动期间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形。
特此回复。
签字:
钱金祥
签字:
钱 犇
年 月 日
易异常波动的问询函》的回函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已收到《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问询函》,经认真自查核实,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截止目前,我们作为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不存在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票、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不存在异常波动期间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形。
特此回复。
签字:
钱金祥
年 月 日
易异常波动的问询函》的回函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已收到《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问询函》,经认真自查核实,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截止目前,我们作为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不存在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票、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不存在异常波动期间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形。
特此回复。
签字:
钱 犇
年 月 日
易异常波动的问询函》的回函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无锡君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本企业”)已收到《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问询函》,经认真自查核实,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截止目前,本企业作为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不存在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票、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不存在异常波动期间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形。
特此函复。
无锡君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