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振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第二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查股网  2026-09-22  无锡振华(605319)公司公告

债券代码:111022

债券简称:锡振转债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第二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6 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ORIENT SECURITIES COMPANY LIMITED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19 号东方证券大厦)

二〇二六年九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 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 托管理协议》”)及《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由本次 债券受托管理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编制。东方证 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无锡振华”“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或说明。东方证券对本报告中 所包含的从上述文件中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 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东方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东方证 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东方证券作为无锡振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锡 振转债”,债券代码:111022,以下简称“本次债券”)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及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 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 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以及发行人披露的《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6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调整“锡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现就本次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本次债券注册概况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已经公司2023 年12 月18 日召开的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4 年7 月24 日召开的第三届 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5 年6 月13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4 年1 月5 日召开的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 年8 月12 日召开的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5 年3 月26 日经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2025 年第9 次审议会议审议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出具 的《关于同意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995 号)。

本次可转债的发行总额为人民币52,000.00 万元,发行数量520.00 万张,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41.51 万元(不含税) 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158.49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审〔2025〕 167 号)。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5〕156 号文同意,公司发行的 52,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5 年7 月14 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券 简称“锡振转债”,债券代码“111022”。

二、锡振转债基本情况

(一)债券名称: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

(二)债券简称:锡振转债

(三)债券代码:111022

(四)债券类型:可转换公司债券

(五)发行规模:人民币52,000 万元

(六)发行数量:520 万张

(七)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100 元/张

(八)债券期限: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2025 年6 月18 日至2031 年6 月17 日。

(九)债券利率:第一年0.20%、第二年0.40%、第三年0.80%、第四年1.50%、 第五年1.90%、第六年2.30%。

(十)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转 债本金和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1、计息年度的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 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其中: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 债权登记日持有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 首日(2025 年6 月18 日,T 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自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 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

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 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 (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本次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 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5)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日之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公司将偿还所有到 期未转股的可转债本金及最后一年利息。

(十一)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2025 年6 月24 日,T+4 日)起 满6 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5 年12 月24 日至2031 年6 月17 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 间不另付息)。

(十二)转股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为31.98 元/股。

(十三)信用评级情况

本次可转债经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评级,根据其出具的信用评级 报告,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可转债信用等级为AA-。

(十四)信用评级机构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十五)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提供担保。

(十六)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三、本次债券重大事项具体情况

东方证券作为本次债券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受托管理人,现将本次《无 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6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调整“锡振转 债”转股价格的公告》的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依据

根据《募集说明书》转股价格的调整及计算方式,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 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 加的股本)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 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 :

\[增发新股或配股: P_{1}=\left(P_{0}+A × k\right) /(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 P_{1}=\left(P_{0}+A × k\right) /(1+n+k);\]

派送现金股利: :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 \(P_{1}=(P_{0}-D+A ×k) /(1+n+k)\)

其中: \(P_{1}\) 为调整后转股价,P?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 股本率,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 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 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其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 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 (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 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 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 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 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来制订。

(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2026 年9 月7 日,公司召开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 本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 元(含税)。不 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8 月21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6-042)。

综上所述,因公司实施2026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需对“锡振转债”的转股 价格做出相应调整。本次调整符合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

根据上述转股价格调整依据,公司本次调整“锡振转债”转股价格适用的调 整公式为:

\[P_{1}=P_{0}-D ;\]

其中: 为调整后转股价22.19 元/股,P? 为调整前转股价22.39 元/股,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0.20 元/股。

计算调整后转股价 股(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 点后两位)。

本次调整后“锡振转债”转股价格将由22.39 元/股调整为22.19 元/股。调整 后的转股价格自2026 年9 月30 日(除息日)起生效。“锡振转债”自2026 年 9 月21 日至2026 年9 月29 日(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停止转股, 自2026 年9 月30 日(除息日)起恢复转股。

四、上述事项对发行人影响分析

发行人本次《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6 年半年度权 益分派调整“锡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符合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未对发行人日常经营及偿债能力构成影响。

东方证券作为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 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 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东 方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次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 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 判断。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 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第二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6年度)》 之盖章页)

份有限公司

222692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