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光股份: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了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在公司领取薪酬/津贴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津贴方案: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标准按其所担任的职务执行,不另领取董事薪酬;未在公司任职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其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
(2)独立董事津贴方案:公司聘请的独立董事津贴为8万元/年(含税)。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在公司按照所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监事津贴。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采用年薪制,包括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基本工
资按标准每月发放,绩效工资根据年度考评结果,并结合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在年末发放。
四、其他说明
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参加公司会议等实际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报销;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