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光股份:提名委员会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总经理人选金成成先生、 财务总监人选王建根先生、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人选成磊先生、副总经理人员史媛媛女士、宋营先生及总工程师人选吴剑先生的履历进行了审查,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经审查金成成先生、王建根先生、史媛媛女士、宋营先生、吴剑先生的履历等材料, 上述人员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 董事会秘书人选成磊先生任职资格亦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条件, 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同意将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名单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全体委员:陈翌、张玉虎、金成成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3年11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