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光股份:提名委员会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查阅了相关董事候选人资料并广泛征求意见,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三届董事候选人履历等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候选人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能力, 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成三荣先生、金成成先生、 王建根先生、 成磊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张玉虎先生、 陈翌先生、陶奕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董事会审议。
全体委员:沈勇、张玉虎、金成成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3年10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