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光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2月8日通过专人送达、电话及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
(二)本次会议于2025年2月1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昆山市张浦镇沪光路388号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
(三)本次会议由成三荣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临近,为确保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持续、有效、顺利推进,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拟将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原有期限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6年3月14日。除上述延长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事项外,其他事项和内容保持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延长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及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鉴于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临近,为确保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持续、有效、顺利推进,拟将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有效期自原有期限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6年3月14日。除上述延长本次发行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之外,本次发行方案的其他事项和内容及其他授权事宜保持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延长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备查文件
1、《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