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光股份: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3月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昆山市张浦镇沪光路388号四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269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340,900,482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78.0493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由董事长成三荣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成磊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延长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
有效期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340,347,782 | 99.8378 | 515,700 | 0.1512 | 37,000 | 0.0110 |
2、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340,345,182 | 99.8371 | 515,900 | 0.1513 | 39,400 | 0.0116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1 | 关于延长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 10,217,782 | 94.8683 | 515,700 | 4.7880 | 37,000 | 0.3437 |
2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 10,215,182 | 94.8442 | 515,900 | 4.7899 | 39,400 | 0.3659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审议的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曹一然、张凡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二;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