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光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进展公告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进
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赎回情况: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到期收回部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本金0.50亿元,收到收益29.57万元。
?现金管理种类:结构性存款
?现金管理金额:0.50亿元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的议案》。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降低市场波动引起的投资风险。
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昆山泽轩汽车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泽轩”)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实施的前提下,采取长短期结合的方式,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公司、昆山泽轩拟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以上有效期限均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
公司于2025年11月4日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0.5亿元购买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甪直支行的结构性存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上述理财产品于2026年3月26日到期,公司于当日收回上述理财的本金
0.50亿元人民币,获得理财收益29.57万元人民币。上述已收回的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已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 产品名称 | 受托方名称 | 产品类型 | 产品金额 | 产品起息日-到期日 | 收益类型 |
| 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142天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甪直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0.50亿元 | 2025年11月4日-2026年3月26日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 资金来源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实际收益 | 未到期金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减值准备计提金额 |
| 闲置募集资金 | 1.00%-1.52% | 29.57万元 | 0.00万元 | 0.00万元 | 0.00万元 |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逾期未收回资金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23,000万元。
三、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情况
单位:万元
| 序号 | 理财产品类型 | 实际投入金额 | 实际收回本金 | 实际收益 | 尚未收回本金金额 |
| 1 | 结构性存款 | 13,000 | 0.00 | 0.00 | 13,000 |
| 2 | 结构性存款 | 5,000 | 5,000 | 29.57 | 0.00 |
| 3 | 大额存单 | 10,000 | 0.00 | 0.00 | 10,000 |
| 合计 | 28,000 | 5,000 | 29.57 | 23,000 | |
|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 18,000 | ||||
|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 8.09 | ||||
| 最近12个月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 | 0.04 | ||||
| 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 | 23,000 |
| 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 | 17,000 |
| 理财总额度 | 40,000 |
四、对公司的影响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低风险的保本型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同时,公司通过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对现金管理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