帅丰电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2026]210Z0041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 目 录 | ||
| 序号 | 内 容 | 页码 |
| 1 |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1 - 3 |
| 2 |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1 - 10 |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容诚专字[2026]210Z0041号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帅丰电器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帅丰电器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帅丰电器公司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 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编制《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帅丰电器公司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帅丰电器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 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帅丰电器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帅丰电器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2026]210Z0041号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潘坤 中国注册会计师: 奚澍 | |
| 中国·北京 |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杨蕾 | |
| 2026年4月21日 |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将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20]2017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20年
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52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24.29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55,008,000.00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63,759,811.7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791,248,188.26元。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永华明(2020)验字第61444050_B01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 项目 | 金额人民币元 |
| 募集资金总额 | 855,008,000.00 |
| 减:券商保荐及承销费 | 51,300,480.00 |
| 收到募集资金总额 | 803,707,520.00 |
| 减: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期间支付其他发行费用的金额 | 12,459,331.74 |
| 减:2020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期间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 | 378,415,260.26 |
| 减:2020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期间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 | 127,750,751.51 |
| 减:2020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期间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 263,956,009.36 |
| 加:2020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期间理财产品收益 | 32,440,611.83 |
| 加:2020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期间扣除手续费的利息收入 | 14,271,243.37 |
| 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 67,838,022.33 |
| 减:2025年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 | 14,808,186.03 |
| 项目 | 金额人民币元 |
| 减:2025年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 |
| 加:2025年购买理财产品利息收益[注] | 887,019.20 |
| 减:2025年购买理财产品的手续费 | 80,883.85 |
| 加:2025年扣除手续费的利息收入 | 41,744.58 |
| 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 53,877,716.23 |
[注]:本公司历次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如下:
本公司于2020年12月12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00.00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不超过
个月的商业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约定存款或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决议自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个月内有效。本公司保荐人国信证券出具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内容与上述议案一致;决议自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个月内有效。本公司保荐人国信证券出具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于2022年
月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内容与上述议案一致;决议自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个月内有效。本公司保荐人国信证券出具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20,000,000.00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不超过
个月的商业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约定存款或理财产品),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并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的权利。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公司保荐人国信证券出具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于2024年
月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5,000,000.00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不超过12个月的商业银行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约定存款或理财产品),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的权利。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公司保荐人国信证券出具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0.00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不超过
个月的商业银行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约定存款或理财产品),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的权利。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公司保荐人国信证券出具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在前述董事会授权下,于2025年度,本公司购买了如下理财产品:
(
)通过国信证券购买“
天期国债逆回购”理财产品,金额合计人民币113,000,000.00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到期收回上述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共计人民币178,053,222.03元,其中收回上年购买并于本年到期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共计65,024,484.79元;
(2)通过国信证券购买“14天期国债逆回购”理财产品,金额合计人民币112,000,000.00元,其中本年购买但未到期本金共计50,000,000.00元,截至2025年12月
日,本公司到期收回上述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共计人民币62,081,949.66元;
(3)通过国信证券购买“28天期国债逆回购”理财产品,金额合计人民币
205,000,000.00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到期收回上述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共计人民币205,232,432.58元;
(4)通过国信证券购买“91天期国债逆回购”理财产品,金额合计人民币23,000,000.00元,截至2025年
月
日,本公司到期收回上述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共计人民币23,089,293.85元;
(
)通过国信证券购买“
天期国债逆回购”理财产品,金额合计人民币43,000,000.00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到期收回上述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共计人民币43,356,760.99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未到期收回的理财产品本金共计人民币50,000,000.00元,上述资金包括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余额中。本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投资额度。
本公司于2025年度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4,808,186.03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人民币53,877,716.23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本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和管理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分别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修订事宜。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公司于2020年
月
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州支行、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
于2020年9月21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州支行、国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州支行、国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 银行名称 | 银行帐号 | 性质 | 余额 |
| 中国建设银行嵊州支行[注1] | 33050165654609188888 | 活期存款 | 已注销 |
| 中国工商银行嵊州支行[注2] | 1211026129101777777 | 活期存款 | 已注销 |
| 中国工商银行嵊州支行[注3] | 1211026129178888888 | 活期存款 | 已注销 |
| 中国工商银行嵊州支行[注4] | 1211026129488888888 | 活期存款 | 3,877,716.23 |
| 中国工商银行嵊州支行[注4] | 1211026129488888888 | 理财产品 | 50,000,000.00 |
| 合计 | 53,877,716.23 |
[注1]:该账号已于2025年
月
日完成注销,详见“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注6]。
[注2]:该账号已于2024年
月
日完成注销,详见“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注4]。
[注3]:该账号已于2024年
月
日完成注销,详见“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表”[注1]。
[注4]:该账户为2024年8月22日新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管理新募投项目“全屋高端建设项目”的资金,详见“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表”[注1]。
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经本公司于2018年7月1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本公司于2018年7月26日召开的2018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项目名称 | 预算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投资额 |
| 年新增40万台智能化高效节能集成灶产业化示范项目 | 97,100.00 | 53,124.82 |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20,141.67 | 15,000.00 |
| 高端厨房配套产品生产线项目 | 13,649.38 | 11,000.00 |
| 合计 | 130,891.05 | 79,124.82 |
于2021年1月5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775.08万元。该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名称 | 预算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投资额 |
| 年新增40万台智能化高效节能集成灶产业化示范项目 | 10,812.32 | 10,812.32 |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1,242.75 | 1,242.75 |
| 高端厨房配套产品生产线项目 | 720.01 | 720.01 |
| 合计 | 12,775.08 | 12,775.08 |
该次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永华明(2021)专字第61444050_B01号专项鉴证报告鉴证。该次募集资金置换金额已包括在本公司2021年度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中。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5年度本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产品名称 | 类型 | 金额 | 起止时间 | 期限(天)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是否到期 | 利息收益 |
| 7天期国债逆回购 | 保本固定收益型 | 6,500.00 | 2024年12月27日至2025年1月3日 | 7 | 2.23% | 是 | 2.77 |
| 7天期国债逆回购 | 保本固定收益型 | 6,300.00 | 2025年1月7日至2025年1月14日 | 7 | 1.59% | 是 | 1.92 |
| 14天期国债逆回购 | 保本固定收益型 | 6,200.00 | 2025年1月16日至2025年2月5日 | 14 | 2.60% | 是 | 8.81 |
| 28天期国债逆回购 | 保本固定收益型 | 5,800.00 | 2025年2月7日至2025年3月7日 | 28 | 1.80% | 是 | 7.98 |
| 28天期国债逆回购 | 保本固定收益型 | 6,000.00 | 2025年3月13日至2025年4月10日 | 28 | 1.99% | 是 | 9.16 |
| 91天期国债逆回购 | 保本固定收益型 | 1,300.00 | 2025年4月14日至2025年7月14日 | 91 | 1.78% | 是 | 5.77 |
| 182天期国债逆回购 | 保本固定收益型 | 4,300.00 | 2025年4月14日至2025年10月13日 | 182 | 1.72% | 是 | 36.97 |
| 91天期国债逆回购 | 保本固定收益型 | 1,000.00 | 2025年7月17日至2025年10月16日 | 91 | 1.54% | 是 | 3.83 |
| 28天期国债逆回购 | 保本固定收益型 | 4,200.00 | 2025年10月15日至2025年11月12日 | 28 | 1.51% | 是 | 4.86 |
| 28天期国债逆回购 | 保本固定收益型 | 4,500.00 | 2025年11月14日至2025年12月12日 | 28 | 1.49% | 是 | 5.13 |
| 7天期国债逆回购 | 保本固定收益型 | 5,000.00 | 2025年12月17日至2025年12月24日 | 7 | 1.55% | 是 | 1.49 |
| 14天期国债逆回购 | 保本固定收益型 | 5,000.00 | 2025年12月26日至2026年1月9日 | 14 | 1.83% | 否 | 未到期 |
2025年度本公司累计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为人民币496,000,000.00元,累计到期收回上述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共计人民币511,887,019.20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未到期收回的理财产品本金共计人民币50,000,000.00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度,本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5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9-1
附表1:
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注1]85,500.80
85,500.8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480.82
1,480.8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8,247.96
8,247.96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52,097.42
52,097.4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9.65%
9.65%
承诺投资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
资总额[注2]
募集资金承诺投
资总额[注2]调整后投资总额(1)
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
额
本年度投入金
额截至期末累计投
入金额(2)
截至期末累计投
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3)=(2)/(1)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期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
的效益
本年度实现
的效益是否达到预
计效益
是否达到预
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
发生重大变化
项目可行性是否
发生重大变化年新增40万台智能化高效节能集成灶产业化示范项目
年新增40万台智能化高效节能集成灶产业化示范项目
否
否
53,124.82
53,124.82
53,124.82
53,124.82
-
-
30,071.22
30,071.22
56.60
56.60
2024年
2024年
不适用
不适用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否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否
否15,000.00
15,000.0015,000.00
15,000.00-
-15,357.14[注3]
15,357.14[注3]
102.38
102.38
2023年[注4]
2023年[注4]不适用
不适用不适用
不适用否
否高端厨房配套产品生产线项目
高端厨房配套产品生产线项目是
是11,000.00
11,000.00-
--
-3,707.68
3,707.68不适用
不适用不适用
不适用不适用
不适用不适用
不适用是[注5]
是[注5]全屋高端建设项目
全屋高端建设项目否
否-
-8,247.96
8,247.961,480.82
1,480.822,961.38
2,961.38
35.90
35.90
2026年
2026年不适用
不适用不适用
不适用否
否合计
合计—
—79,124.82
79,124.8276,372.78
76,372.781,480.82
1,480.8252,097.42
52,097.42—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不适用
| 不适用 | 详见[注5] | 于2021年度,本公司已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人民币12,775.08万元,并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安永华明(2021)专字第61444050_B01号专项鉴证报告鉴证。该次募集资金置换金额已包括在本公司2021年度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中。 | 不适用 | 本公司于2020年12月12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00.00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不超过12个月的商业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约定存款或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决议自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本公司保荐人国信证券出具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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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计50,000,000.00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到期收回上述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共计人民币62,081,949.66元; (3)通过国信证券购买“28天期国债逆回购”理财产品,金额合计人民币205,000,000.00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到期收回上述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共计人民币205,232,432.58元; (4)通过国信证券购买“91天期国债逆回购”理财产品,金额合计人民币23,000,000.00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到期收回上述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共计人民币23,089,293.85元; (5)通过国信证券购买“182天期国债逆回购”理财产品,金额合计人民币43,000,000.00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到期收回上述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共计人民币43,356,760.99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未到期收回的理财产品本金共计人民币50,000,000.00元,上述资金包括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余额中。本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投资额度。 | 不适用 | 详见[注6] | 2025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问题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注1]:募集资金总额系根据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计算得出,未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注2]: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9,124.82万元。[注3]:“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超额部分人民币357.14万元系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及
利息收入。[注4]:截止2023年12月28日,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进行结项。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
专户余额为0,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本公司于2024年1月25日对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并已完成相关注销手续。
[注5]:“高端厨房配套产品生产线项目”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智能洗碗机及橱柜生产线建设,该项目募集资金节余较多主要系洗碗
机相关生产线投入较少。基于公司当前自主生产洗碗机产品的市场需求情况、自主生产成本较高、洗碗机款式更新迭代速度较快、洗碗机产品生产已较为成熟、市场上OEM生产厂商较多等因素,本公司对自建洗碗机生产线的可行性重新进行了调研和评估,决定不再自建洗碗机生产线进行生产,而是采用OEM的方式生产集成式洗碗机与嵌入式洗碗机产品。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决定终止实施“高端厨房配套产品生产线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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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6]:2024年,公司“年新增40万台智能化高效节能集成灶产业化示范项目”的厂房及土建工程、8条生产线(可实现集成灶产能合计约32万台/年)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结项;同时,鉴于公司现有集成灶产能已能够覆盖现有订单及市场需求,该项目剩余2条生产线(预计可实现产能约8万台/年)的建设已终止。在该项目建设期间,公司通过自建专业的建设管理团队、优化建筑结构与面积,管控建筑工程成本,节约了建筑工程相关费用,通过购置先进设备、优化生产线安排,兼顾生产效率和效益的同时减少了设备购置数量,又得益于相关设备市场价格下降,节约了设备购置及安装相关费用。因此,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其中的厂房、土建工程及8条集成灶生产线(合计产能约32万台/年)的建设投入,该部分剩余资金人民币235,956,009.36元(含募集资金账户累计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剩余2条生产线(产能约8万台/年)尚未开始投入,已终止,剩余募集资金28,000,000.00元。公司将上述项目结项及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263,956,009.36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同意“年新增40万台智能化高效节能集成灶产业化示范项目”进行结项及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同时,为方便账户的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于2025年1月8日对“年新增40万台智能化高效节能集成灶产业化示范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并已办理完毕相关注销手续。
附表2:
2025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项目
对应的原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投资进度(%)
(3)=(2)/(1)
投资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
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
的效益
本年度实现
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
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
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全屋高端建设
项目[注1]
全屋高端建设
项目[注1]高端厨房配套产
品生产线项目
高端厨房配套产
品生产线项目8,247.96
8,247.961,480.82
1,480.82
2,961.38
2,961.38
35.90
35.90
2026年
2026年不适用
不适用不适用
不适用否
否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详见[注1]
| 详见[注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注1]:为扩大公司生产规模,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丰富公司产品矩阵,拓展公司收入来源。本公司于2024年7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8月16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节余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已终止的原首发募投项目“高端厨房配套产品生产线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实施新募投项目“全屋高端建设项目”。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申请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州支行新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未来存放、管理新募投项目“全屋高端建设项目”的资金,相关账户开立已于2024年8月22日办理完毕;同时,为方便账户的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于2024年11月5日对原“高端厨房配套产品生产线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并已办理完毕相关注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