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子园: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3-12-14  李子园(605337)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5337 证券简称:李子园 公告编号:2023-085转债代码:111014 转债简称:李子转债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2月8日通过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董事5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国平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各位董事认真讨论和审议了本次会议议案,并对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确保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明确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内部机构及运作程序,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作用,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发展需要,修订了《董事会议事规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公司章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上市公司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尽责履职,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修

订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关联交易,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发展需要,修订了《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发展需要,修订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为建立和完善企业制度,规范公司运作,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发展需要,公司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公司对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的成员构成进行调整。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王旭斌女士不再担任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选举李国平先生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与陆竞红女士(主任)、曹健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新任委员的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一)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