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子园: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2-06  李子园(605337)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5337 证券简称:李子园 公告编号:2024-005转债代码:111014 转债简称:李子转债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2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月31日通过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董事4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国平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各位董事认真讨论和审议了本次会议议案,并对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是公司根据以往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及公司业务未来发展需要进行的预计,定价公允、结算时间与方式合理,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关联董事李国平、王旭斌、朱文秀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为了更好地发挥募集资金的效益,公司拟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项目及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本事项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做出的优化调整,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项目内容、投资用途等内容的变更,仅涉及募集资金在募投项目之间使用的变化和对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的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募集资金相关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促进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

健康发展,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和《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关联董事朱文秀先生、苏忠军先生、王顺余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故同意公司拟定《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制定了《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关联董事朱文秀先生、苏忠军先生、王顺余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拟定《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有利于保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和规范运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故同意公司拟定《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改本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提名管理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对预留份额(若获授份额的人员为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时)分配方案作出决定;

3、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计划持有人的资格、增加持有人、持有人份额变动、已身故持有人的继承事宜,持有人出资方式、持有人个人出资上限变更事宜,提前终止本员工持股计划及本员工持股计划终止后的清算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5、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按照新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对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6、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的证券、资金账户相关手续以及

股票的购买、过户、登记、锁定、解锁以及分配等全部事宜;

7、授权董事会拟定、签署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协议文件;

8、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作出解释;

9、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关联董事朱文秀先生、苏忠军先生、王顺余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一)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