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子园: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4-10  李子园(605337)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5337 证券简称:李子园 公告编号:2024-022转债代码:111014 转债简称:李子转债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

? 根据相关规定,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配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6,959,909.62元,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205,470,856.59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0,547,085.66元后,2023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84,923,770.93元,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299,141,079.88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口径未分配利润为826,783,923.95元,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资金支出计划,后续子公司拟在不影响日常经营的基础上实施分红方案,向母公司分配利润以增厚母公司未分配利润。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23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

配利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以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上股本为基数测算,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90,334,590.50(含税)。占公司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80.32%。最终实际分配总额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时有权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总股数为准计算。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3年度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累计支付金额为人民币209,383,478.77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视同现金红利。加上该等金额后,公司现金分红(含税)金额共计人民币399,718,069.27元,合计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168.69%。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员工持股计划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2、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公司制订的《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2-2024)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计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公司2023年拟派发的现金分红(含税)金额共计人民币399,718,069.27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168.69%,达到100%以上,且占期末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的133.62%,达到50%以上。但公司2023年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水平相匹配,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长期战略规划,是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的,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本次利润分配不会对公司偿债能力产生影响,现金分红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合理

性。2023年4月底,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募投项目“年产7万吨含乳饮料生产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决定结项, 并于2023年5月6日该募集资金账户的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3,071,123.33元(其中包括募集资金产生利息收入544,591.76元)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除此之外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未来12个月内没有计划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8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且兼顾了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是在合理统筹公司未来资金使用情况的基础上,并结合公司近年业绩情况下做出的方案。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1、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货币资金余额为1,047,408,282.35元,扣减拟分配的2023年度现金红利190,334,590.50元后,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857,073,691.85元,具备较为充足的货币资金,仍能充分满足日常营运资金和债务偿还需求。

2、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

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