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子园:关于债券持有人可转债持有比例变动达到10%的公告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债券持有人可转债持有比例变动达到10%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可转债配售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166号文同意注册,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6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60,000万元,期限6年。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151号文同意,公司发行的6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7月13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李子转债”,债券代码“111014”。
公司控股股东浙江丽水水滴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滴泉投资”)、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国平、王旭斌夫妇及一致行动人衢州市誉诚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誉诚瑞投资”,曾用名“金华市誉诚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原股东优先配售,合计认购“李子转债”3,661,810张,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61.03%。
二、 可转债持有比例变动情况
2024年2月20日至2024年2月29日期间,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国平、王旭斌夫妇及其一致行动人誉诚瑞投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和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李子转债”811,820张,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13.53%。转让后,水滴泉投资持有“李子转债”1,933,110张,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32.22%,
李国平先生持有“李子转债”800,380张,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13.34%,王旭斌女士持有“李子转债”116,500张,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1.94%。誉诚瑞投资不再持有“李子转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的3月2日披露的《关于债券持有人可转债持有比例变动达到10%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4月10日期间,控股股东水滴泉投资、实际控制人李国平、王旭斌夫妇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和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李子转债”884,330张,占发行总量的14.75%。减持后,水滴泉投资持有“李子转债”1,882,410张,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31.37%,李国平先生持有“李子转债”380张,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0.01%,王旭斌女士持有“李子转债”82,170张,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1.3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的4月12日披露的《关于债券持有人可转债持有比例变动达到10%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水滴泉投资、实际控制人王旭斌通知,于2024年4月11日至2024年5月8日期间,控股股东水滴泉投资、实际控制人王旭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和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李子转债”773,150张,占发行总量的12.89%。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持有人名称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情况 | 本次变动后 | |||
持有数量 (张) | 占发行总量比例(%) | 减持数量(张) | 占发行总量比例(%) | 持有数量 (张) | 占发行总量比例(%) | |
水滴泉投资 | 1,882,410 | 31.37 | 760,000 | 12.67 | 1,122,410 | 18.71 |
李国平 | 380 | 0.01 | 0 | 0.00 | 380 | 0.01 |
王旭斌 | 82,170 | 1.37 | 13,150 | 0.22 | 69,020 | 1.15 |
合计 | 1,964,960 | 32.75 | 773,150 | 12.89 | 1,191,810 | 19.86 |
注1 :李国平、王旭斌系夫妻关系,水滴泉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为实际控制人李国平、王旭斌控制之企业;注2:上表中所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特此公告。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