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子园:关于回购股份进展公告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3/10/10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待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后12个月 |
预计回购金额 | 15,000万元~30,000万元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1,376.2962万股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3.49% |
累计已回购金额 | 20,938.3479万元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13.62元/股~16.02元/股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4.66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2023年10月18日,公司首次回购股份。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74)、《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5)。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7月,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截至2024年7月31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3,762,96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3.49%(因公司“李子转债”处于转股期,总股本持续变化,截至2024年7月底,公司总股本增加至394,432,300股),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6.02元/股,最低价为13.62元/股,累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209,383,478.77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上述回购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