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侨食品: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28日以E-mail方式发出,于2023年8月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表决监事3名,实际表决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汪时渭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议案、议题如下:
一、《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证监会和上交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以及报告期内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事项。
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赞成,赞成票比例100%,0票反对,0票弃权。
二、《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披露于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临 2023-051南
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3票赞成,赞成票比例100%,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