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侨食品: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月26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于2024年2月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表决监事3名,实际表决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汪时渭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议案、议题如下: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详见公司披露于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临2024-009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6,000万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存在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3票赞成,赞成票比例100%,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2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