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昂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11月29日(星期三)上午十时三十分在公司控股子公司金瑞泓科技(衢州)有限公司办公楼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提前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全资子公司海宁立昂东芯微电子有限公司100%的股权转让给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立昂东芯微电子有限公司。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8月公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结合
公司实际,整体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同意对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聘任赵享林先生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职务为审计部副经理(主持工作),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涂洪浪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职务。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增2023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有助于子公司业务的顺利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率,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和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