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昂微: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王敏文先生持有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17,831,26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7.41%。本次部分股权质押后,王敏文先生累计质押其中65,5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的55.59%,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9.68%。
公司于近日获悉控股股东王敏文先生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1. 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024年1月29日,王敏文先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质押手续,将其持有的公司23,5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给中原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信托”)。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编号 | 是否为控股股东 | 本次质押股数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质押融资资金用途 |
王敏文 | ZYD240239 | 是 | 23,500,000 | 否 | 否 | 2024年1月29日 | 2025年1月6日 | 中原信托 | 19.94% | 3.47% | 实业投资 |
2. 王敏文先生本次质押股份未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3. 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本次质押前累计质押数量 | 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数量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已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 | 已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 | 未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 | 未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 | |||||||
王敏文 | 117,831,266 | 17.41% | 42,000,000 | 65,500,000 | 55.59% | 9.68% | 0 | 0 | 0 | 0 |
衢州泓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9,958,224 | 5.9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衢州泓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2,267,878 | 1.8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上海金瑞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4,319,358 | 0.64%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合计 | 174,376,726 | 25.76% | 42,000,000 | 65,500,000 | 37.56% | 9.68% | 0 | 0 | 0 | 0 |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王敏文先生未来半年内到期的累计股份质押数量为22,00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18.67%,融资金额共计30,000万元。未来一年内(不含前述将于未来半年内到期部分)到期的累计股份质押数量为20,00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16.97%,融资金额共计25,000万元。王敏文先生此次质押所得融资资金主要用于实业投资。王敏文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为其自有及自筹资金。
2.控股股东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控股股东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
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2)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控制权稳定、股权结构、日常管理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成员不会因此产生变动。控股股东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
(3)本次质押所融资金不存在需履行的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
上述质押事项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