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昂微: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公告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持股份情况
2026 年4 月2 日,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副总经理田达晰先
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A 股股份65,0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1%,增持金额212.6969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 本次增持不触及权益变动,不会导致股东身份发生变化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增持主体名称 田达晰先生
增持主体身份
控股股东或实控人 ?是?否
控股股东或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 ?是?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 ?是?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否
?其他:__________
增持前持股数量 0 股
增持前持股比例(占总股本) 0%
上述增持主体不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增持股份情况
增持主体名称 田达晰先生
增持股份种类 公司A 股
增持股份实施期间 2026 年4 月2 日
增持股份对应方式及数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增持A 股股份65,000 股
增持股份金额 212.6969 万元
增持股份比例(占总股本) 0.01%
增持完成后增持主体持股数量 65,000 股
增持完成后增持主体持股比例 0.01%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增持不会触及权益变动,不会导致股东身份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
不符合上市条件的情形。
3、本次增持主体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及短线交易,不在窗
口期买卖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主体在之前的十二个月内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暂未提出后续增持计划。
4、公司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对本次增持的公司股
份进行管理,并督促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买卖公司股份,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4 月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