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达信: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兼总经理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兼总经理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0月17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兼总经理李江淮先生《关于提议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提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 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兼总经理李江淮先生
2、提议时间:2024年10月17日
二、 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同时为了不断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凝聚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李江淮先生提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或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前述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具体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三、 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1、 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 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或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前述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具体用途提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
3、 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
万元(含),具体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4、 回购股份的价格: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为准;
5、 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6、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7、 回购的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四、 提议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李江淮先生在本次提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 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李江淮先生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计划,如后续有相关增减持股份计划,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承诺事项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 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李江淮先生承诺:将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积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对本次审议回购事项投赞成票。
七、 风险提示
公司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事宜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