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柏新材: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有效期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3-13  宏柏新材(605366)公司公告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发行方案有效期的公告

一、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有效期的情况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2023年4月7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可转债发行”)的方案。根据上述会议审议结果,公司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鉴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宜已于2024年1月19日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批复,且本次发行方案有效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后续工作持续、有效、顺利的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将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延长12个月,即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变更为“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同时,与公司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含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均同步延期。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公司本次发行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二、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1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延长12个月,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变更为“自公司2023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并提请股东大会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以及与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含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均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同步延期。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特此公告。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3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