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柏新材: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协定存款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366 证券简称:宏柏新材 公告编号:2024-055债券代码:111019 债券简称:宏柏转债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协定存款协
议的公告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08 号)批复,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60,000,000.00元,扣除本次承销保荐费11,50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48,500,000.00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资,并于2024年4月23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24]5260《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本次将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前期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相关规定,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现金管理产品,保荐机构出具核查意见。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44)。
三、协定存款合同签订的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近期,公司全资子公司九江宏柏新材料有限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与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支行签订了《单位大额活期存款协议书》,约定九江宏柏新材料有限公司将在九江银行存储的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存款利率按双方约定的存款利率执行。具体情况如下:
甲方:九江宏柏新材料有限公司
乙方: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支行
1、账号:227029200000010256
户名:九江宏柏新材料有限公司
开户行: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支行
2、甲方承诺本合同下的存款本金是该方合法管理的资金,仅用作本合同下的存款,订立和履行本合同不违反资金委托人意愿。
甲方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凭预留在乙方的有效印鉴办理支付手续。
3、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以乙方指定的分支行,即九江银行乐平支行作为本合同项下协议存款的存放地。
4、本协议实行按日计息,按季结息;为每季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计息基数为每日账户存款余额。
若结息时存款期限尚未满日均存款计算周期,乙方以日均存款起算日至结息日的日均存款按第三条约定预先选择利率计息和结息。存款期限达到一个日均存款计算周期后,如乙方应按第三条约定据实重新确定应执行的利率,乙方已给付
利息少于应付利息的,乙方应在下一个结息日予以补足;乙方已给付利息多于应付利息的,乙方有权直接在下一个结息日从应付利息中予以扣除,若应付利息不足以扣除,乙方有权从存款本金中予以扣除,甲方对乙方的此种操作予以确认和予以授权。若于合同有效期止日前提前解约,则自解约日前一结息日后一天至解约日期间按我行单位活期存款挂牌利率计付利息。
5、本合同有效期为壹年。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了健全的业务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协定存款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
1、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的情况。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是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亦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与此同时可以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高募
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存储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