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柏新材:关于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
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现金管理产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投资活动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一、开立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九江宏柏新材料有限公司在华夏银行厦门分行营业部开立了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具体信息如下:
开户机构:华夏银行厦门分行营业部
开户名称:九江宏柏新材料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13550000001232339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上述账户将专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结算,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全资子公司将在理财产品到期且无下一步购买计划时及时注销该账户。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进行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采取报告制度,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4、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并计划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的前提下进行的,亦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可以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存储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3日